别熬夜了!大作家都是不熬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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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是一件非常自我的事,这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能完全去理解去感受一个作家的想法。
时间是作家的沼泽,什么时候深陷作品之中,什么时候又把自己拔出来,是每一个作家都要做的选择。
如果你不知道你应该在什么时候写作,不妨看看你最爱的那些文学作品都是在何时诞生的,虽然这并不代表你就能在那个钟点写出来啥。
写差不多就可以早点出去玩了型
海明威
海明威通常六点起床,按他自己的形容是“天一亮就开始写作” 写到知道明天该写什么为止。
他常常在看着自己今天完成的文字,理清明天要写的思路后,感到一种努力付出之后的充盈,他甚至形容这种感觉就像是刚刚做完爱,陷入了贤者时间。
然后便可以心安理得的去喝酒、聊天、玩到半夜。
对于劳逸结合和如何让自己愉悦这方面颇有心得。
他每隔两三年会读一读马克吐温,中间的两三年时间用于努力忘记马克吐温,以便两三年之后可以再读马克吐温,这总给我一种谈了恋爱分了手,赶紧忘记这段感情,然后就可以重新和这个人再谈一遍恋爱的错觉。
但是比起对马克吐温的认真,对莎士比亚他显得渣男多了,海明威每年会读一点莎士比亚,通常是《李尔王》,只要读了心里就高兴。
咦,难道《李尔王》不是部大悲剧吗?
即便是爱了那么久的马克吐温,读了那么多遍的《李尔王》,但海明威之所以成为海明威,却更多是因为画。将绘画融入小说创作也成了海明威的特色之一。
塞尚那时候是他的最爱,爱得最火热的那段时间,海明威几乎每天都会去巴黎卢森堡博物馆看塞尚的画,顺便也一起看看旁边的马奈和莫奈,也不知道马克吐温和莎士比亚知道这件之后会有什么想法。
所以如果你想在海明威的时代去找他,有塞尚的画的地方可能是个不错的偶遇场合,再晚些可能就是酒吧了。
多睡一会都不行型
村上春树
在海明威还在外面玩的开心的时候,村上春树可能早已经上床睡觉了。
他坚持每天九点就寝的小学生作息,早上四点开始写作,每天比海明威早写两个小时,写到九点、十点就收工,在很多人一天工作刚刚开始之际,村上春树一天的写作工作就已经结束了,中午养精蓄锐后,下午留足精神跑十公里或是游泳1.5公里,又或者是两种都干。
怕不是一个以写作为职业的运动员。
村上春树受国外文学作品影响较多,他读的第一本英文小说是麦克唐纳的《名叫阿彻》,同一时期他也没错过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虽然很晚才开始写作,但是他立志要把陀思妥耶夫斯基和钱德勒写进同一本书里。
这感觉就很像我们总会意淫娱乐圈两个长得好看的男的在一起。
但这些年我萌过的CP大多数都BE了,也不知道村上春树写没写出自己想要的东西。
尽快写完 写完拉倒型
凯鲁亚克
凯鲁亚克是个神仙,那本著名的《在路上》只写了三个星期,《地下人》写了三天三夜完结,一刻不停歇。
虽然他的文字特别像嗑药之后的产物,但他自己说他写作的时候从来不嗑药,但如果你看过他的访谈,你会觉得以这个的精神状态来讲,磕不嗑药可能也差不了多少。
他写这么快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他没有一般作家那般正常和自律,但这并不代表这些作品是他随随便便的产物,他习惯性在脑海里反复思考,然后“悠闲”的把他们连接起来。
“等到又该付房租的时候,你强迫自己坐在打字机或本子前,尽快写完,写完拉倒”
说到底,还是现实压力。
此方法也适用于所有拖延症患者。
凯鲁克亚不缺灵感,他喜欢爵士乐、喜欢波普,身边一圈好玩的玩伴,光是读读信就能让他下笔个没完。
放到当今时代,他可能是大家最喜欢的那种网络写手,从不搞连载,不弃坑,不让你日寐不着夜high不起来的等待下一章,一发文拉到尾段,就是“全文完”。
当然,如果每个月都顺利交上了房租,他是你一辈子都等不到的番外。
如果你没活的如同凯鲁亚克那般有趣,不建议你使用和他相同的写作方法,此方法仅限神仙,仅限神仙。
假装自己是上班族型
亨利·米勒
亨利米勒不爱当神仙,虽然做着自由职业,但是总是假装自己是上班族。
他每天早上工作到中午,午睡一会,再工作到半夜。
假扮的还是特常加班的那种上班族。
鉴于他过去尝试了水泥公司的店员、陆军部的办事员兼不拿薪水的《华盛顿邮报》见习记者、他父亲裁缝铺的小老板、电报公司的人事部经理,以及洗碗工、报童、垃圾清理工、市内电车售票员、旅馆侍者、打字员、酒吧招待、码头工人、体校教师、广告文字撰稿人、编辑、图书管理员、统计员、机械师、慈善工作者、保险费收费员、煤气费收费员、文字校对员、精神分析学家......等等职业,
我们觉得尊重他的癖好,假装他就是一个上班族好了。
亨利米勒喜欢读巴尔扎克,喜欢兰波,也喜欢劳伦斯,他一生都在不断寻找那些可以让他灵魂出窍的作家,直到老了他也成为了可以让人灵魂出窍的作家。
听说晚年他失去了性能力,光是写情书,就能让自己达到高潮。
我就是爱写作谁都别拦着我型
奥尔罕·帕慕克
帕慕克一天写作十个小时。
除了勤奋之外,我觉得他可能还有点叛逆。
过去他写作遭到家人反对,备受指责,父母离婚带来的心理打击,他要靠写作去寻找自我。
我甚至能想到他可以成为职业作家的那种兴奋感,日夜与文字和自我为伍的沉溺,远离现实社会可能会让他更自在,觉得更有趣。
他喜欢的作家和当今好多人喜欢的并无二异,伍尔夫、福克纳、普鲁斯特、纳博科夫,但一想到他是个陷入写作爱到深沉无法自拔的人就觉得可爱至极。
你没有拍到好照片是因为你离得还不够近,你没有写出好的作品是因为你还没真的热爱它。
帕慕克的忧伤、思索、反抗变成了他的创作力,这话被《纽约时报》一说得就显得高尚许多。
“为了艺术和良知,他从未放弃过抵抗对文学声音的窒息。”
这个世界每多一个帕慕克,就每天多燃烧掉十小时热爱造成的卡路里。
时间合理都靠同行衬托型
加西亚·马尔克斯
马尔克斯每天九点开始写作,写到下午两点收笔。
和其他人一比,不早不晚又恰到好处的写作时间就显得正常无比。
他喜欢穆罕穆德,喜欢读阿里回忆录,他读许多回忆录或文件,不断重读喜欢的读物,为的是可以打开任意一页,就读他真正喜欢的段落,他读重要的杂志和新闻,甚至连妇女杂志和八卦杂志也读,就是不读小说。
怪不得写《百年孤独》的时候不怎么会给人物起名字。
马尔克斯本来是想当那种生前无名无姓死后大放异彩的人物,但是他的计划失败了,他的小说提前被大众发现且喜爱,他苦心经营的人设破败了,还能怎么办,硬着头皮出名呗!
但再出名,也抵不住他去体会孤独,他当真没活到百年,四年前离世的时候,恍惚总觉得他还年轻气盛,还能写出超越这个时代的作品。
但其实他2006年就封笔了,国内正式出版马尔克斯的时候,老头子正处于老年痴呆的状态,可能那时候他正忘了自己大名鼎鼎,还误以为自己是个无名小辈,需要一直去写,一直陷入孤独才能有死后多年被大家重新发现的可能。
那我们就假装,我们是他死后,才开始爱他的吧。
文丨A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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