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我只是他用心头血幻化成的仙灵罢了”开头写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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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花的一段话
主要描写特点。不要写桂花!!! 粉红的桃花,雪白的梨花,娇艳的海棠花,笔盈盈地竞相怒放。花盆里,有一株茂盛的郁金香,绽开的花朵是黑色的,微微四散的花瓣如同黑色的丝绒,散发出阵阵清香,沁人心脾。
看这朵小花两片天蓝色的花瓣舒展,两根细细的花蕊高高地翘起,淡黄色的蕊头微微晃动,多像翩翩起舞的小蝴蝶。
喇叭花举起紫红色的大喇叭,好像在吹着一支好听的晨曲。
满天星那素雅的小白花星星点点地缀满在浅绿色的枝叶丛中。
那千百朵笑脸迎人的鲜花,仿佛正在用清脆的声音微笑低语:春天来了!春天来了!
那盛开的荷花挺着碧绿的茎杆,像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眺望着远方。
清风吹过,一阵阵花雨飘落下来,山野像铺上了一床彩色的大锦被。
石竹花从纷乱的杂草中探出头,它们粉红色的笑脸真好看!
田野里,一片红艳艳的紫云英,像燃起的熊熊火焰。
望着色彩艳丽的一大片樱花,我真怀疑是九天仙女把撕碎的彩缎撒向人间。
一簇簇鲜艳的花朵,聚集在叶片下,犹如无数只蝴蝶,微微张开翅膀,停在空中,凝然不动。
迎春花,它的色彩没有玫瑰娇艳,它的芳香没有牡丹浓郁,可它不畏严寒,第一个用生命向人们报告了春天的来临。
有的菊花全开了,露出鹅黄的花蕊;有的菊花半开着,像位害羞的小姑娘,尤其是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儿,在绿叶的衬托下,显得格外娇美。
绽放的昙花花朵皎洁饱满,光彩夺目,显得那样雍容华贵,妩媚娇丽;颤巍巍,飘飘然,芳香飘溢,恍若白衣仙女下凡。 今天,我去公园赏菊,我一走进公园就闻到诱人的清香。我放眼望,这婀娜多姿的秋菊,有的像小女孩刚刚梳洗过的香发,有的像杨柳舒展下垂的柳条,有的像无声的瀑布,有的像飞溅的水花……散发出一阵阵沁人心脾的幽香,猛吸一口,顿时觉得心旷神怡,如痴如醉。
在这一丛菊花中,我最喜欢的是白雪公主那婀娜多姿的菊花。我走进一看,这朵花的茎上有许多细细的毛,茎还十分坚固呢!它的叶片是锯齿形的,摸上去有些粗糙,也许是和寒冷的风霜搏斗的结果吧!它的花瓣下层往下垂,像白雪公主的头发,又像白雪公主的裙子,随风摇摆,上层像橘子瓣,又像白雪公主的皇冠,它的花蕊淡黄的,像一只只小蜜蜂,又像五味瓶,发出幽香幽香的味道。我和妈妈要回家了,我真有点舍不得这美丽的花朵,我们走远了,我们不由地回头看一看,菊花似乎真的变成了白雪公主的笑脸,引来了辛勤的小蜜蜂和美丽的蝴蝶在它身边翩翩起舞,在阳光下显得更加艳丽。
看吧,它开得多热烈,多么奔放,红的如火如荼,粉的清淡高雅,黄的金光闪闪,还有墨绿的、淡紫的……使人百看不厌,此时此刻,秋菊仿佛要把它所有的生命、所有的力量一起迸发,献给秋,献给金黄的秋天。 1樱花的美丽 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昕一个人独自坐在学校的操场上。一阵风吹过,樱花树上的樱花飘落了,昕喜欢看樱花飘落时的那种美丽。昕似乎陶醉在这份美丽,她不知道安已经走到了她的身边。 “你也喜欢看樱花?”安说。 昕回过头看了安一眼,有种惊奇。“是的,我喜欢。它很美。你也喜欢?” “我喜欢,也喜欢爱看樱花的女孩。” 昕给了安一个美丽的微笑。“我不认识你,你认识我?” “没关系,不认识可以认识,我叫安,高三,你呢?” “我?” “是的,你?我想认识你,或者,我们还可以做朋友。” “昕,高一。” 两人开始沉默,一起看着樱花,感受这美好的阳光。不知过了多久,昕开口了。“我要回家了。拜拜。”而且跨上自行车,回家了。夕阳的余辉照在安的身上,他望着那远去女孩的身影,无端端泛起一丝心痛。安从昕的眼中看出了她的寂寞,所以会心痛。他的直觉告诉他,她是一个好女孩,可她,却比烟花更寂寞。 安总习惯看着窗外的操场,搜索昕的身影。看到了,会淡淡的一笑;看不到,会有一丝牵挂。 安篮球打的很好,是一个很受女孩子欢迎的男孩。学校里很多女孩都注意他,只是昕,她并不注意。安,是个很干净的男孩,一米八零的个子,总喜欢穿着运动装,给人以一种邪邪的感觉。昕,并不漂亮,但看上去却很舒服。没有人会想到安会喜欢昕。 昕一直喜欢一个人,看着操场上的樱花。樱花的花期并不长,刚开花,就接近枯萎了。 这天,昕依旧一个人坐在操场上。安走了过来,“为什么你总一个人?” “我已经习惯一个人了。” “让我来陪你吧,一个人不如二个人。” 昕没有回答,只是沉默。回家的时候,她是和安一起走的。夕阳的余辉照在了他们两个人的身上,他们的影子被夕阳拉的很长很长。他们一路说着回家,她冷漠的心有了些许的融化。她或许可以不再寂寞,因为她有了他。 以后的日子他们一直呆在一起。操场上的樱花已经全部凋零了,他们也不在看樱花了。他带她去外滩,去徐家汇的教堂,去人民广场……忙碌的高三,他依然经常陪伴着她,因为他不想让她寂寞。日子一天天的过,安顺利的考上了理想中的大学。安离开了学校,去了大学的校园。昕高二。在周末,安总会带昕出去玩,日子很平淡的流逝。 在昕高三的那年,昕的父亲把她送到了英国去读书。昕在和安看了最后一次樱花后,一个人飞去了英国。离开的时候,昕给了安一封信。 信是这样写的: 安 你看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一万英尺的高空中。我要飞去英国读书,这是我父亲的意思,我不能做什么。我只有服从,所以我去了。我做不到不留下一丝丝遗憾,我知道我忘不了你。你知道吗?你是那么的深深的存在,存在我的记忆里。对不起,我没有说一声就走了。我只是不想看到你难过的样子。忘了我吧,就当从来不曾遇到我。 在地球的另一半,我会祝你幸福的。 再见了,希望你快乐。 昕 安握着昕留下的最后一样东西,他独自来到了樱花树下,回想当初的事。不觉眼眶湿了。 是呀,樱花虽美,但花期却很短。安和昕的故事虽美,却不能天长地久。 2 昙花的美 不久前,我悉心呵护的一盆昙花在我出差期间死去了。我回到我 的斗室,抚摩着已经枯萎的叶,真的好心痛。它枯黄萎靡的枝叶,已 经没有了生命的气息。突然,它象是活过来似的,回抚了我一下,我 一阵激动,它还活着!但随后我再也没有感觉到什么。看来这只是心 存侥幸,它似乎真的别了这一片我为它开垦的土地,它的灵魂只在我 轻抚它的那一刹那回来,安抚我哀伤的心。我们在一起已经有好几个 月了,它竟然没有跟我道一声别,就悄悄的离去了,我好心疼。 我记得我把它领回家的情景。 那是一个好大好大的花市,人头攒动的温室型大花棚中,我踱步 而行。相识的和不相识的人在这里相互用眼神打着招呼,或许是受到 那另一个世界生灵的教诲,一片的善良和从容。我被缤纷的花、碧绿 的叶和茁壮的干所缭乱,已经有点心不在焉了,我不清楚自己要挑盆 什么花或者什么草回家,我决定只是看看吧。 昙花!在一片人工造出的土地上,一片昙花长得格外茂盛,一种 青春般的翠绿和生命力浓浓地罩住了我。我止住了脚步,蹲下,用手 轻轻地摩挲着滴落下来的绿。我选了一棵,花农将它和它身下的土一 同装入一个洁白的塑料花盆之中,告诉我要好好地养护它,并目送着 我喜滋滋地离开,仿佛他卖的不是花而是嫁出了他的闺女。 我自然是好好地爱它的,我重新更换了土——从不远的稻田里撅 来黑黝黝的泥土,换上一个比现在的花盆大好多而且漂亮好多的瓷质 盆,小心翼翼地抖落掉包裹在根上的原土,然后重新植入新盆中。 它在我的家里开始成长了。下班后看看它,跟它说说话(我把爱 抚它的叶称为谈话)成了我每天的必修课,我几乎养成了习惯,如果 哪天我因为忙而冷落了它,我自己倒象做错了什么,忐忑不安,第二 天一定要加倍补上。可能是我的精心呵护和关注吧,它真得给我面子, 长得格外的好。 一天的凌晨1 点,正在网络上闲游的我,似乎听到了非常轻非常 轻的声响,我侧过头看去,我惊呆了:我的昙花开花了!我兴奋异常。 我只是听到过人们议论昙花的开放是如何如何的,还从来没有亲眼目 睹过。我多少次的希望自己的昙花有一天会在我的面前开放。不经意 中,昙花竟然在我的面前怒放了,那鲜艳夺目的花朵,灿烂地为我绽 放着。我好激动,满心的喜悦,把它捧在手里,仿佛把我心爱的情人 拥抱在怀里,欣赏着美丽和娇艳。 第二天一早醒来,我急不可耐地奔到阳台,我以为它一定会比开 放时更美丽,可我看到的却不是我期望看到的,它居然谢了,只有叶 依然是那么的绿,却也有些疲惫的样子。哦,这就是“昙花一现”? 我清楚地感到一种失落,一种惆怅油然而起,心里被深深的落寞充斥 得满满的。 它的花朵凋谢了,那是它的成功还是它的失败,抑或是我的失败? 我想。 与它的同类相比,它那美丽绽放只有短暂的一瞬间,可它为这绝 短的辉煌酝酿了多久?我的等待,我的呵护是不是值得?我问。 哦,不!它因我的关怀而心存感激,决意要回报与我。它汇聚了 全部的精气,在一瞬间迸发出来,耗尽了全部的力量,但却把那份挚 爱存于心底,开始了下一次迸发的积聚。它无视人们的怨言,它知道 自己是为了什么而灿烂的,它清楚在这个缤纷的世界里,它属于它的 主人,因为他爱它。 它不在乎这样的辉煌是不是永恒,它想要奋力投入,它渴望达到 美的极至,即使香消玉陨也义无返顾。辉煌之后归于平淡,平淡之后 又再次辉煌,那,辉煌也好,平淡也好,不都是构成它生命和爱的永 恒的元素吗? 因为,实在的,花朵的绽放只是它心中爱的一次迸发,爱不会因 为花朵的凋谢而死去,依然在心。 可是,我的昙花,这时已经没有了演绎生命和爱的力量,它仿佛 是在那次的冲刺辉煌之后猝然倒下的,我还能期待它的下一次吗?不, 不!我不相信它会这样连句道别的话都不说就匆匆离去,我相信我可 以救活它。 我决定试试。 3 花的美 绢花,纸花,塑料花……假的花也是美的。放在那边,直到积满 了灰。 我却是不太爱假花的,虽然,它是好看的,仅仅好看,而已,没 有灵魂。 热爱真花,因为,她是有生命的,能绽放光彩,会黯然凋零。正 是那花落前的瞬间震撼着我。假的,是没有那分临别的灿烂的。 花的精神,对人,也是一样的。 沉鱼落雁鸟惊喧,闭月羞花花愁颤 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红一处开 不是花中偏爱菊 此花开尽更无花 感时花溅泪 恨别鸟惊心. 暗 香 旧时月色,算几番照我,梅边吹笛?唤起玉人,不管清寒与攀摘.核逊而今渐老,都忘却春风词笔.但怪得竹外疏花,香冷入瑶席. 江国,正寂寂,叹寄与路遥,夜雪初积.翠尊易泣,红萼无言耿相忆.长记曾携手处,千数压西湖寒碧.又片片吹尽也,几时见得? 疏 影 苔枝缀玉,有翠禽小小,枝上同宿.客里相逢,篱角黄昏,无言自倚修竹.昭君不惯胡沙远,但暗忆江囡江北.想佩环月夜归来,化作此花幽独. 犹记深宫旧事,那人正睡里,飞近蛾绿.莫似春风,不管盈盈,早与安排金屋.还教一片随波去,又却怨玉龙哀曲.等恁时,重觅幽香,已入小窗横幅. 二十则古诗词,关于花的、草的、鱼的、鸟的。 一 丽影缤纷迎暖日 红妆窈窕绽芳丛 劝君惜取三春色 莫负东风万点红 二 过眼斑斓花弄影 彤彤开似锦霞迎 子规啼却心头血 片片红云动客情 三 独立西风宁自黄 孤标能傲九秋霜 非凡志酝非凡品 自在花开自在香 四 国色天香,幻化虚澄,饰缀锦川。 看黄英紫蕊,飞扬神采; 青烟翠雾,点染斑斓。 丽影娉婷,英姿窈窕, 宛似琼瑶宛似仙。 销魂处, 令百芳失色,艳却人寰。 东风不负朱颜。 怎笑我,多情亦枉然。 惜三春万茎,齐来笔底; 一时百种,难上毫端。 漫雅寻花,超凡览胜, 豪气徒生吟啸间。 何须叹, 且香游宇外,艳盖云天。 五 不爱繁华傲雪中 花光但媚素襟红 孤芳可剪隆冬色 敢对寒风一挺胸 六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七 感时花溅类泪,恨别鸟惊心。 八 桃花潭水深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九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十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十一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十二 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 十三 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 十四 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 十五 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 十六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港口夕阳斜。 十七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十八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 十九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二十 我家洗砚池边树,朵朵花开淡磨痕。 《春》节选 朱自清 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着甜味儿;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草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 自古以来,百合的美,常是诗人墨客和歌者吟咏的对象,一般人对它喜爱有加,无论是栽植于庭园或瓶插于室内,它都与众不同的散发出一股清纯高雅的气息,至于百合名称的由来,则因其鳞茎由许多白色的鳞片层抱而成,状以白莲,取其“百年好合”之意。 清新脱俗的百合花散发淡淡的清香,就像醉人的女人香,风中摇曳有如婀娜多姿的清秀佳人,不问尘事,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多变的风貌如梦似幻,花朵的花柱伸长于唇外,宛如蝴蝶的触须一般,开始翩翩起舞,含情之模样如此惹人怜爱。 在西方,有许多关于百合的传说,圣经里则记载百合花是由夏娃的眼泪所变成,为纯洁的礼物,因此世人认为百合花为纯洁清新之意的代表。而在中国古代,由于百合花开时,常常散发出淡淡幽香,因此把它和水仙、栀子、梅、菊、桂花和茉莉等合称七香图,深受人们的喜爱。 在德国有一个关于百合的古老传说,几乎世界各国人民都知道。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姑娘,陪伴着母亲住在哈尔兹山区。有一天,劳莫保大公爵乘马车路过此地。看见了爱丽丝,竟以为是仙女下凡,立即邀请她一起回城,他以为自己是大公爵,权大势大,可以蛮不讲理。岂料爱丽丝竟执意不肯。大公爵那肯罢休,拉着姑娘不放。姑娘惨叫,呼天保佑,忽然一阵神风,姑娘不见了。却从姑娘站的地里,耸起一株百合花,放出阵阵清香。这就是外国传说的百合花的来历。百合花代表纯洁、尊敬,尤其是白色的百合,最受推崇。 在希腊古神话中,对百合的来历,有另一传说:神主宙斯有个儿子名叫大力神海格立斯。他曾创立过12项英雄业绩。海格立斯听说吃了女神朱诺的乳汁,就能长生不死。然而朱诺的乳汁得到手,谈何容易!宙斯用了一番心思,召请诸神欢饮,席中有意为朱诺安排了大量的奈克塔(神饮的酒),朱诺果然喝得酪酊大醉。宙斯便叫儿子海格立斯扑到朱诺身上吸吮乳汁。海格立斯越吃越有劲,满咀乳汁来不及咽下去,流到地上,凡有乳汁的地方,便立即长出雪白芳香的花来,人们都叫它百合花。那里的社会风尚,女子穿白色衣裳,手里拿一枚百合花,即表示高尚与贞沽。在中世纪的许多圣母画象中,百合花都画成既没有雄蕊,又没有雌蕊,意味着没有任何性的邪念。 1樱花的美丽
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昕一个人独自坐在学校的操场上。一阵风吹过,樱花树上的樱花飘落了,昕喜欢看樱花飘落时的那种美丽。昕似乎陶醉在这份美丽,她不知道安已经走到了她的身边。
“你也喜欢看樱花?”安说。
昕回过头看了安一眼,有种惊奇。“是的,我喜欢。它很美。你也喜欢?”
“我喜欢,也喜欢爱看樱花的女孩。”
昕给了安一个美丽的微笑。“我不认识你,你认识我?”
“没关系,不认识可以认识,我叫安,高三,你呢?”
“我?”
“是的,你?我想认识你,或者,我们还可以做朋友。”
“昕,高一。”
两人开始沉默,一起看着樱花,感受这美好的阳光。不知过了多久,昕开口了。“我要回家了。拜拜。”而且跨上自行车,回家了。夕阳的余辉照在安的身上,他望着那远去女孩的身影,无端端泛起一丝心痛。安从昕的眼中看出了她的寂寞,所以会心痛。他的直觉告诉他,她是一个好女孩,可她,却比烟花更寂寞。
安总习惯看着窗外的操场,搜索昕的身影。看到了,会淡淡的一笑;看不到,会有一丝牵挂。
安篮球打的很好,是一个很受女孩子欢迎的男孩。学校里很多女孩都注意他,只是昕,她并不注意。安,是个很干净的男孩,一米八零的个子,总喜欢穿着运动装,给人以一种邪邪的感觉。昕,并不漂亮,但看上去却很舒服。没有人会想到安会喜欢昕。
昕一直喜欢一个人,看着操场上的樱花。樱花的花期并不长,刚开花,就接近枯萎了。
这天,昕依旧一个人坐在操场上。安走了过来,“为什么你总一个人?”
“我已经习惯一个人了。”
“让我来陪你吧,一个人不如二个人。”
昕没有回答,只是沉默。回家的时候,她是和安一起走的。夕阳的余辉照在了他们两个人的身上,他们的影子被夕阳拉的很长很长。他们一路说着回家,她冷漠的心有了些许的融化。她或许可以不再寂寞,因为她有了他。
以后的日子他们一直呆在一起。操场上的樱花已经全部凋零了,他们也不在看樱花了。他带她去外滩,去徐家汇的教堂,去人民广场……忙碌的高三,他依然经常陪伴着她,因为他不想让她寂寞。日子一天天的过,安顺利的考上了理想中的大学。安离开了学校,去了大学的校园。昕高二。在周末,安总会带昕出去玩,日子很平淡的流逝。
在昕高三的那年,昕的父亲把她送到了英国去读书。昕在和安看了最后一次樱花后,一个人飞去了英国。离开的时候,昕给了安一封信。
信是这样写的:
安
你看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一万英尺的高空中。我要飞去英国读书,这是我父亲的意思,我不能做什么。我只有服从,所以我去了。我做不到不留下一丝丝遗憾,我知道我忘不了你。你知道吗?你是那么的深深的存在,存在我的记忆里。对不起,我没有说一声就走了。我只是不想看到你难过的样子。忘了我吧,就当从来不曾遇到我。
在地球的另一半,我会祝你幸福的。
再见了,希望你快乐。
昕
安握着昕留下的最后一样东西,他独自来到了樱花树下,回想当初的事。不觉眼眶湿了。
是呀,樱花虽美,但花期却很短。安和昕的故事虽美,却不能天长地久。
2 昙花的美
不久前,我悉心呵护的一盆昙花在我出差期间死去了。我回到我
的斗室,抚摩着已经枯萎的叶,真的好心痛。它枯黄萎靡的枝叶,已
经没有了生命的气息。突然,它象是活过来似的,回抚了我一下,我
一阵激动,它还活着!但随后我再也没有感觉到什么。看来这只是心
存侥幸,它似乎真的别了这一片我为它开垦的土地,它的灵魂只在我
轻抚它的那一刹那回来,安抚我哀伤的心。我们在一起已经有好几个
月了,它竟然没有跟我道一声别,就悄悄的离去了,我好心疼。
我记得我把它领回家的情景。
那是一个好大好大的花市,人头攒动的温室型大花棚中,我踱步
而行。相识的和不相识的人在这里相互用眼神打着招呼,或许是受到
那另一个世界生灵的教诲,一片的善良和从容。我被缤纷的花、碧绿
的叶和茁壮的干所缭乱,已经有点心不在焉了,我不清楚自己要挑盆
什么花或者什么草回家,我决定只是看看吧。
昙花!在一片人工造出的土地上,一片昙花长得格外茂盛,一种
青春般的翠绿和生命力浓浓地罩住了我。我止住了脚步,蹲下,用手
轻轻地摩挲着滴落下来的绿。我选了一棵,花农将它和它身下的土一
同装入一个洁白的塑料花盆之中,告诉我要好好地养护它,并目送着
我喜滋滋地离开,仿佛他卖的不是花而是嫁出了他的闺女。
我自然是好好地爱它的,我重新更换了土——从不远的稻田里撅
来黑黝黝的泥土,换上一个比现在的花盆大好多而且漂亮好多的瓷质
盆,小心翼翼地抖落掉包裹在根上的原土,然后重新植入新盆中。
它在我的家里开始成长了。下班后看看它,跟它说说话(我把爱
抚它的叶称为谈话)成了我每天的必修课,我几乎养成了习惯,如果
哪天我因为忙而冷落了它,我自己倒象做错了什么,忐忑不安,第二
天一定要加倍补上。可能是我的精心呵护和关注吧,它真得给我面子,
长得格外的好。
一天的凌晨1 点,正在网络上闲游的我,似乎听到了非常轻非常
轻的声响,我侧过头看去,我惊呆了:我的昙花开花了!我兴奋异常。
我只是听到过人们议论昙花的开放是如何如何的,还从来没有亲眼目
睹过。我多少次的希望自己的昙花有一天会在我的面前开放。不经意
中,昙花竟然在我的面前怒放了,那鲜艳夺目的花朵,灿烂地为我绽
放着。我好激动,满心的喜悦,把它捧在手里,仿佛把我心爱的情人
拥抱在怀里,欣赏着美丽和娇艳。
第二天一早醒来,我急不可耐地奔到阳台,我以为它一定会比开
放时更美丽,可我看到的却不是我期望看到的,它居然谢了,只有叶
依然是那么的绿,却也有些疲惫的样子。哦,这就是“昙花一现”?
我清楚地感到一种失落,一种惆怅油然而起,心里被深深的落寞充斥
得满满的。
它的花朵凋谢了,那是它的成功还是它的失败,抑或是我的失败?
我想。
与它的同类相比,它那美丽绽放只有短暂的一瞬间,可它为这绝
短的辉煌酝酿了多久?我的等待,我的呵护是不是值得?我问。
哦,不!它因我的关怀而心存感激,决意要回报与我。它汇聚了
全部的精气,在一瞬间迸发出来,耗尽了全部的力量,但却把那份挚
爱存于心底,开始了下一次迸发的积聚。它无视人们的怨言,它知道
自己是为了什么而灿烂的,它清楚在这个缤纷的世界里,它属于它的
主人,因为他爱它。
它不在乎这样的辉煌是不是永恒,它想要奋力投入,它渴望达到
美的极至,即使香消玉陨也义无返顾。辉煌之后归于平淡,平淡之后
又再次辉煌,那,辉煌也好,平淡也好,不都是构成它生命和爱的永
恒的元素吗?
因为,实在的,花朵的绽放只是它心中爱的一次迸发,爱不会因
为花朵的凋谢而死去,依然在心。
可是,我的昙花,这时已经没有了演绎生命和爱的力量,它仿佛
是在那次的冲刺辉煌之后猝然倒下的,我还能期待它的下一次吗?不,
不!我不相信它会这样连句道别的话都不说就匆匆离去,我相信我可
以救活它。
我决定试试。
3 花的美
绢花,纸花,塑料花……假的花也是美的。放在那边,直到积满
了灰。
我却是不太爱假花的,虽然,它是好看的,仅仅好看,而已,没
有灵魂。
热爱真花,因为,她是有生命的,能绽放光彩,会黯然凋零。正
是那花落前的瞬间震撼着我。假的,是没有那分临别的灿烂的。
花的精神,对人,也是一样的。
沉鱼落雁鸟惊喧,闭月羞花花愁颤
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红一处开
不是花中偏爱菊
此花开尽更无花
感时花溅泪
恨别鸟惊心.
暗 香
旧时月色,算几番照我,梅边吹笛?唤起玉人,不管清寒与攀摘.核逊而今渐老,都忘却春风词笔.但怪得竹外疏花,香冷入瑶席. 江国,正寂寂,叹寄与路遥,夜雪初积.翠尊易泣,红萼无言耿相忆.长记曾携手处,千数压西湖寒碧.又片片吹尽也,几时见得?
疏 影
苔枝缀玉,有翠禽小小,枝上同宿.客里相逢,篱角黄昏,无言自倚修竹.昭君不惯胡沙远,但暗忆江囡江北.想佩环月夜归来,化作此花幽独. 犹记深宫旧事,那人正睡里,飞近蛾绿.莫似春风,不管盈盈,早与安排金屋.还教一片随波去,又却怨玉龙哀曲.等恁时,重觅幽香,已入小窗横幅.
二十则古诗词,关于花的、草的、鱼的、鸟的。
一
丽影缤纷迎暖日 红妆窈窕绽芳丛
劝君惜取三春色 莫负东风万点红
二
过眼斑斓花弄影 彤彤开似锦霞迎
子规啼却心头血 片片红云动客情
三
独立西风宁自黄 孤标能傲九秋霜
非凡志酝非凡品 自在花开自在香
四
国色天香,幻化虚澄,饰缀锦川。
看黄英紫蕊,飞扬神采;
青烟翠雾,点染斑斓。
丽影娉婷,英姿窈窕,
宛似琼瑶宛似仙。
销魂处,
令百芳失色,艳却人寰。
东风不负朱颜。
怎笑我,多情亦枉然。
惜三春万茎,齐来笔底;
一时百种,难上毫端。
漫雅寻花,超凡览胜,
豪气徒生吟啸间。
何须叹,
且香游宇外,艳盖云天。
五
不爱繁华傲雪中 花光但媚素襟红
孤芳可剪隆冬色 敢对寒风一挺胸
六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七
感时花溅类泪,恨别鸟惊心。
八
桃花潭水深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九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十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十一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十二
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
十三
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
十四
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
十五
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
十六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港口夕阳斜。
十七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十八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
十九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二十
我家洗砚池边树,朵朵花开淡磨痕。
《春》节选 朱自清
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着甜味儿;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草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
自古以来,百合的美,常是诗人墨客和歌者吟咏的对象,一般人对它喜爱有加,无论是栽植于庭园或瓶插于室内,它都与众不同的散发出一股清纯高雅的气息,至于百合名称的由来,则因其鳞茎由许多白色的鳞片层抱而成,状以白莲,取其“百年好合”之意。
清新脱俗的百合花散发淡淡的清香,就像醉人的女人香,风中摇曳有如婀娜多姿的清秀佳人,不问尘事,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多变的风貌如梦似幻,花朵的花柱伸长于唇外,宛如蝴蝶的触须一般,开始翩翩起舞,含情之模样如此惹人怜爱。
在西方,有许多关于百合的传说,圣经里则记载百合花是由夏娃的眼泪所变成,为纯洁的礼物,因此世人认为百合花为纯洁清新之意的代表。而在中国古代,由于百合花开时,常常散发出淡淡幽香,因此把它和水仙、栀子、梅、菊、桂花和茉莉等合称七香图,深受人们的喜爱。
在德国有一个关于百合的古老传说,几乎世界各国人民都知道。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姑娘,陪伴着母亲住在哈尔兹山区。有一天,劳莫保大公爵乘马车路过此地。看见了爱丽丝,竟以为是仙女下凡,立即邀请她一起回城,他以为自己是大公爵,权大势大,可以蛮不讲理。岂料爱丽丝竟执意不肯。大公爵那肯罢休,拉着姑娘不放。姑娘惨叫,呼天保佑,忽然一阵神风,姑娘不见了。却从姑娘站的地里,耸起一株百合花,放出阵阵清香。这就是外国传说的百合花的来历。百合花代表纯洁、尊敬,尤其是白色的百合,最受推崇。
在希腊古神话中,对百合的来历,有另一传说:神主宙斯有个儿子名叫大力神海格立斯。他曾创立过12项英雄业绩。海格立斯听说吃了女神朱诺的乳汁,就能长生不死。然而朱诺的乳汁得到手,谈何容易!宙斯用了一番心思,召请诸神欢饮,席中有意为朱诺安排了大量的奈克塔(神饮的酒),朱诺果然喝得酪酊大醉。宙斯便叫儿子海格立斯扑到朱诺身上吸吮乳汁。海格立斯越吃越有劲,满咀乳汁来不及咽下去,流到地上,凡有乳汁的地方,便立即长出雪白芳香的花来,人们都叫它百合花。那里的社会风尚,女子穿白色衣裳,手里拿一枚百合花,即表示高尚与贞沽。在中世纪的许多圣母画象中,百合花都画成既没有雄蕊,又没有雌蕊,意味着没有任何性的邪念。 能不能帮到你???????????????????????????????
描写花的片段
要整片的!白白的栀子花像一颗颗银亮银亮的星星挂满了栀子树的枝头,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躲在绿叶哥哥身后,像一位位羞羞答答的小姑娘;有的花瓣全展开了,像一位美丽的少女;有的还是花骨朵儿,像熟睡的婴儿。
碧绿的湖水荡漾着水波,那片片荷叶像一张张碧绿的小伞,有的浮在水面上,微风吹过托起一颗颗晶莹的小水珠,有的亭亭玉立地挺立在水面上,盛开的荷花更是千姿百态,红的像火炬,白的像雪,有的已经完全盛开,花瓣粉嫩的像婴儿的笑脸,吐露着嫩黄的花蕊,有的含苞欲放,还有的是绿绿的小花苞,早开的荷花已经开始凋谢,花瓣零散的落下来,露出圆鼓鼓的小莲蓬,真可爱。
从未见过开得这样美的花,只见其顶端是粉红的,而越到里面越淡,花蕊处几乎是泛白了,花心笔挺笔挺的,呈现黄色,就如一根旗杆,高高耸立在人们心中,每一朵花都如一只小船,扬起了大帆,在向远方行进。
娇滴滴的花朵,淡紫色的花粉。在正中隐藏花蕊的地方则是优雅的梅红,放射开来的五星状,角的凹凸处又有一番天地,小巧可爱的黄色小圆洞,里面是嫩嫩的花蕊哩!它紧依的绿叶,有几簇叶子,就有几朵花儿,它们------叶与花,只属于彼此,花凋了,叶也枯了。
菊花没有牡丹的高贵,没有玫瑰的娇艳,更没有水仙的芬芳,可它却美得那么自然、那么淳朴、那么从容。
茉莉花并不华丽,远不如其它花的娇艳。它就象江南朴素淡泊的女子,又似稚嫩无知的小女人,静静地开放。无论是田地,庭前篱笆下,还是花盆中。只要剪枝而插,它就会生根蕴枝,初夏的风一来,花的魂便沁入你的骨髓,涤荡你的神魂。茉莉花的青春很短暂,但一生却很悠长。曾经鲜活如白玉的花,以最精辟的灵魂研制成茉莉花茶,虽然有点伤感,但香气仍是清幽的。如果说怒放的茉莉花是个清丽可人的少女,那么,茉莉花茶则成熟锐变成温文尔雅的少妇,与君共吟,品人生之百味,解满腹之忧愁。
喜欢茉莉花与世无争,不显眼、不张扬,却散发着怡人的芬芳,默默奉献的精神。我想,这世间有一种女子,她并无灿烂的美,也许就是那么平平淡淡,波澜不惊。可是如果细细的品味,你就会发现,它平淡中显出的真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岁月的磨蚀。这就是茉莉花,如茉莉花般纯净的女子。
临花而思,独特的花香缭绕于鼻,浑身顿时感觉是那么的舒畅自在。好一朵茉莉花,让我的世界多了一份美丽、一份恬静和芬芳。 荷花已经开了不少了,荷叶挨挨挤挤的像一各个碧绿的大圆盘百合花在这些大圆盘之间冒出来,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儿有的花瓣全长开了像露出嫩黄色的小莲蓬了,有的还是花骨朵吃饱的,马上要破裂似的。 我是梨花,我是梨花妈妈的小宝宝,冬天妈妈怕我们感冒,就把我们抱在怀里,春天来了,天气变得暖洋洋的,妈妈就说:“孩子们出来吧,我们就探出脑袋,睁开眼睛露出小白牙,迎着春风歌唱。”远处的小朋友见了都说:“下雪啦,下雪啦!”近处的小朋友则会大声说:“梨花白,梨花美!”
以孤狸进洞以后为题编一个小故事
千古传说传说 狐仙在上古有一个夏族大禹娶涂山族女子的神话,此中牵涉一个神秘物象,便是九尾白狐。 九尾狐仙据东汉赵晔 《吴越春秋●越王无馀外传》和《艺文类聚》卷九九所引《吕氏春秋》佚文记载,大禹来到涂山--据考在今河南嵩县,遇见一只九尾白狐,并听见涂山人唱歌,说“绥绥白狐,庞庞九尾”,如果你在这里“成家成室”,就会子孙昌盛,于是大禹便娶了涂山氏的女孩子,叫做女娇。由于神话记载得很晚,明显加进后世思想文化观念,如果恢复其本来面貌,便是大禹在涂山娶了九尾白狐做妻子。这个人兽婚配神话背后所隐藏的文化意义,乃是涂山氏是一个以九尾狐为图腾物的部族,九尾白狐被涂山氏当作自己的祖先。由于九尾狐有这么一件很风光的事情,所以后代的狐狸精们总喜欢骄傲地说自己是涂山后裔,炫耀血统的高贵。 汉代盛行符命思想,于是本为图腾神的九尾狐也被符命化了,成为祥瑞的神秘象征符号。 汉时石刻像及砖画中,常有九尾狐与白兔,蟾蜍、三足乌之属并刻于西王母座旁,以示祯祥。 历史上东夷人的崇拜狐仙。根据<山海经海外东经地望考证>一文,青丘国,黑齿国,十日国都在东夷人的日照临沂一带。商人喜欢九尾狐,竖亥为商人祖先,也曾在此居住。 《山海经》 九尾狐,最早是出现在《山海经》。“青丘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山海经·南山经》),“青丘国在其北,其狐四足九尾。”《山海经·海外东经》。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是一个亦正亦邪的形象(按照正规说法,狐,狸是两种动物,只是人们叫习惯了,统称狐狸,而只有狐有仙气,狸似乎只是是俗物)。《山海经》中的九尾狐,乃是一个能“食人”的妖兽。到后来的汉代石刻画像及砖画中,常有九尾狐与白兔、蟾蜍、三足乌之属列于西王母座旁,以示祯祥,九尾狐则象征子孙繁息(见《白虎通德论·封禅篇》)。“食人”之传渐隐,“为瑞”之说渐渐出现。但同样是东汉的《说文解字》中,解狐为“祆兽也,鬼所乘之”。可见,狐有灵气(妖气),在数千年前,已是公认。再到后来的唐宋时期,狐已经被人设庙参拜,而且十分流行。唐朝张鷟《朝野佥载》说:“唐初以来,百姓多事狐神,…当时有谚曰:无狐魅,不成村。”而到了明清,狐的形象就更加丰富了。九尾狐中最著名的妲己形象,就是在那时出现的(《封神演义》),而《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中,狐仙、狐妖的故事更是举不胜举。“妖媚”、“邪气”、“仙灵”、“神秘”、“狡猾”,可以说是中国人想到“狐”后最明显的感觉。 九尾狐狸《山海经·南山经》:“青丘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郭璞注《大荒东经》“有青丘之国,有狐九尾”则云:“太平则出而为瑞”,又为祯祥之物。汉赵晔《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云:“禹三十未娶,恐时之暮,失其制度,乃辞云:‘吾娶也,必有应矣。’乃有九尾白狐,造于禹。禹曰:‘白者吾之服也,其九尾者,王者之证也。涂山之歌曰:绥绥白狐,九尾厖厖。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际,于兹则行。明矣哉!’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此即郭注所谓“为瑞”之意。考汉代石刻画像及砖画中,常有九尾狐与白兔、蟾蜍、三足乌之属并列于西王母座旁,以示祯祥。九尾狐象征子孙繁息(见《白虎通·封禅篇》),亦禹娶涂山神话之遗意。“食人”之说渐隐,“为瑞”之说终张。又六朝时人李逻注《千字文》“周伐殷汤”,说妲己为九尾狐。《封神演义》也以妲己为九尾狐精,当源于此。 《魏书》 《魏书·志第十八·灵征八下》当中记载道,在各地现身的异兽里,狐狸占据了很大篇幅,这是某种瑞祥的征象么?似乎有些让人不解。在白狐、黑狐、五色狗的交错身影里,仅从“肃宗正光二年三月”开始,计有:“南青州献白狐二;三年六月,平阳郡献白狐;八月,光州献九尾狐;四年五月,平阳郡献白狐;孝静天平四年四月,西兖州献白狐;七月,光州献九尾狐”等等记载。到了元象元年四月以后,九尾狐好似集体行动一样,突然密集地从人们的视线里穿行:“光州献九尾狐;二年二月,光州献九尾狐;兴和三年五月,司州献九尾狐。”这么多“献宝”的案例,动机不外乎是以此来佐证皇恩浩荡并获得宫廷的赏赐,九尾狐不幸再一次成为了体制的晴雨表。对此,还是北周皇帝睿智一些。《北史·周本纪下第十》记载道:甲子,郑州献九尾狐,皮肉销尽,骨体犹具。帝曰:“瑞应之来,必昭有德。若使五品时序,州海和平,家识孝慈,乃能致此。今无其时,恐非实录。”乃令焚之。 按照正史的深意,这一个案进一步反映了皇帝的实事求是作风。只是,焚烧之后的九尾狐,尸骨不存,但媚术已然深入人心了,因为“秉笔直书”的史官,这一条记载必然令龙颜大悦。看来,即使仙道、床榻秘术,也没能逃脱宫廷的密切关注啊。 编辑本段历世演化《山海经》 九尾狐和玄狐、白狐等最先出现在原始宗教的图腾信仰中。《山海经》就记有青丘九尾狐。解读这些古老记载,九尾狐其实是位于东方或南方的青丘这个地方原始部族的图腾物,《山海经》说它“能食人”,表明它在威胁敌人、保护本部族安全方面具有神性。又说“食者不蛊”--吃了它的肉可以不受邪气的侵害,这显然是与九尾狐图腾信仰相关的原始巫术,相信九尾狐具有辟邪的魔力。 从《千字文》到《封神榜》 九尾狐象征子孙繁息,亦禹娶于涂山氏之女的遗意。后世反其意,以“食人”之九尾狐为妖,六朝时李逻注《千字文》“周伐殷汤”,已谓妲己为九尾狐,明人小说《封神榜》则更发挥其说,因而乃成为妖媚工谗的女子主詈称。 在中国狐文化史上,狐的一件倒霉事也是发生在汉代,就是被妖精化,在“物老为怪”的思想作用之下,普普通通随处可见的狐狸不比龙凤麒麟,是很难保住它的神圣地位的。尽管在唐代流行狐神、天狐崇拜,但那已经是妖神了,既然是妖神就不像正神那般正经,不免胡作非为,就像没成正果之前的孙猴子一样。不过在唐代人的观念里,最厉害的天狐--九尾天狐却仍保持着正派风范。可惜九尾狐的光荣史终究是要结束的,只不过因为它神通最大比别的狐结束得晚一些,也正因为它神通最大,当它被妖精化后也就成为妖性最大的狐狸精了。 北宋 九尾狐最晚在北宋初期已被妖化了。田况《儒林公议》说宋真宗时陈彭年为人奸猾,善于“媚惑”皇帝,所以“时人目为九尾狐”,可见九尾狐在人们心目中已经不是什么瑞狐、神狐,变成坏东西。而也在这个时期,中国远古史上一个著名女人被说成是九尾狐,而且传到日本,这便是商纣王的妃子妲己。宋赵令畴《侯鲭录》卷八:“钱塘一官妓,性善媚惑,人号曰九尾野狐。” 日本《本朝继文粹》卷一一收有一篇江大府卿写的《狐媚记》,其中说“殷之妲己为九尾狐”。《狐媚记》记日本康和三年(1101年)事,相当于宋徽宗时期,可见在此前中国已经有这种说法了。其实唐代白居易在《古冢狐》中已经把“能丧人家覆人国”的妲己和周幽王的妃子褒姒比作狐妖,当九尾狐变成妖精时,妲己这个用美色把纣王迷惑得亡国丧身的王妃被说成是九尾狐精,实在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武王伐纣书》、《封神演义》 妲己成了九尾狐狸精,真可说是超级狐妖的完美结合。在小说中的描写,则是由元代讲史话本《武王伐纣书》开了头,再由明代长篇章回小说《封神演义》广而大之。 在《武王伐纣书》中,吸尽妲己魂魄元气骨髓而借其空皮囊化形为妲己的是只“九尾金毛狐子”。妲己的结局是在武王克殷后被姜太公用降妖镜逼住现出原形,然后把她装进袋子用木碓捣死。之所以费了这么多周折,原来是因为行刑的刽子手让她那“千妖百媚妖眼”撩拨得下不了手。 《封神演义》在《武王伐纣书》基础上对千年九尾狐狸精妲己的妖媚之性大加发挥,写了她做的许多坏事。相反商纣王“才兼文武”并不那么坏,而且外有忠臣良将,内有贤后淑妃,本来江山稳固得很,都是这个千年九尾狐狸精带着九头雉鸡精和玉石琵琶精把他迷惑得失去“真性”。有趣的是妲己被斩时也有一段媚人的描写,比《武王伐纣书》更为生动细致。小说极力渲染她如何如何“娇滴滴”地把行刑军士迷得“软痴痴摊作一堆”,最后还是姜子牙用宝贝葫芦取了她的首级。《封神演义》的九尾狐狸精妲己形象,把古来关于淫妇型狐妖媚人的观念推向极致,把狐妖之最的九尾狐观念推向极致,也把女色禁忌观念和“从来女色多亡国”的女祸观念推向极致。 其它记载 《山海经》记载九尾狐有食人的特性,那么它不能定义为灵兽,灵兽只有人食它的份,它是不食人的,也有学者认为,九尾狐能食人只能说明它能威胁敌人,这恰能体现保护神的特性,再结合后来的衍生出来的故事,九尾狐实际上是渴望人类生活的,白狐若想幻化为人,要经历千年的修行,传说狐狸修行一百年才多出一个尾巴,修行千年才长出九尾来,而只有九尾才能幻化为人类。正是由于东夷人对狐仙的特殊感情,才成就了<聊斋>的独特成就和蒲松龄的极大成功。 此后还有一些小说写到九尾狐,比如清代通俗小说《狐狸缘》中的玉面仙姑便是九尾玉面玄狐精,最后被吕洞宾收服,割掉她八条尾巴。晚清小说《九尾狐》不是写狐妖而是写妓女--妓女胡宝玉绰号九尾狐。小说说九尾狐最淫最媚,“比寻常之狐尤为厉害”,所以拿来比胡宝玉这“一个极淫荡的娼妓”。清代流行狐妓一体的观念,妓就是狐,最坏的妓当然是九尾狐。 从九尾狐涂山女到九尾狐妲己,九尾狐的神圣和光荣彻底丧失了,九尾狐成为最淫最媚最坏的女人的象征。当《金瓶梅》中西门庆的大老婆吴月娘骂小老婆潘金莲是“九条尾的狐狸精”时,你会知道这是多么刻毒的咒骂了。 编辑本段身世探秘印度教 在印度教中“荼枳尼”音译自梵文的dakini(英文:Dakini)。同时,在日本以“荼吉尼天”的汉字记载,最初是农业神,不过,后来变得被认为是掌管性和爱欲的神。成为现在的印度教大黑神的老婆的婢女,吃人肉,或活人的心脏的夜叉神。原型大概是印度某少数民族中的青春美丽的少女。 而在印度佛教中归属于天王护法的类别。荼枳尼天后来皈依佛教,产生了被大日如来佛化身的大黑天凭佛力降伏,准许吃死者心脏的故事。一般认为有自由自在的神通,能在一个人死前六月前提前知道他的死亡即看破死期之法,以便优先获得那人死后的心脏。百鬼夜行图里也有抢死人尸体的妖怪,而在这样的妖怪里面,显然荼枳尼天的相关者狐狸一族占了很大的优势。 在印度的后期密教中,由于舌肉虎教的影响,变成裸体的身姿。dakini是修行中心性护法神。 日本真言密教 在日本真言密教中,位于胎藏界的外金刚院的南方,跨在白狐狸上,爱称辰狐王菩萨、贵狐天王。又有资料显示在天皇的即位灌顶礼仪中供奉着荼枳尼天,还有平清盛和之后醍醐天皇等进行荼枳尼天的掐诀念咒祈祷法的事,在‘源平盛衰记’里(上)平清盛途中止住了这个掐诀念咒祈祷法,当然,这种事情真是不明不白,但中世纪末期导致政局紊乱的细川政原热衷于饭绳的法--荼吉尼的法的事是事实。据说,用这一法式可以奴使管狐。可是,这个神的侍奉也被公认是非常的难,作为祭祀,即使只进行一次祭祀也需要用自己的生命作交换直到死亡,终身持戒是必需的,如果违背戒约的话,刚止住住那个掐诀念咒祈祷法就会无效,甚或是灾祸来袭。因此,也被认为是禁忌之法。 传说中荼吉尼天的坐骑为胡狼,但日本并无胡狼,所以以狐狸代替,即,在狐狸(夜晚干)时乘坐的荼枳尼天的图像,是在中世纪的日本等地开始流传,而胎藏曼陀罗和真正的密教经典·仪式记中这样的法相是并不存在的。过去日本曾推行过“神佛习合”,将日本神道与佛教结合,‘丰川稻荷’就是在这种思想下产生的佛教寺院,"稻荷"理应为神社,丰川稻荷却是寺院,祭祀的就是佛教的" 荼吉尼天"女神,或许是因为这样荼吉尼天被当成外来的稻荷神供奉着,在日本像作为走运成功的福德神被信仰。通常荼枳尼天因为被相信不问缘由,谁都可以使之成就愿望(甚至赌徒和艺妓),从而具有广泛的受众。 在立川流(密教)中枳尼天因为后来被作为掌管性爱的神,在日本从镰仓时代,由真言密教这一流派继承,到南北早上时代达到鼎盛,不过,再后来供奉荼枳尼天的立川流因为被认为具现了髑髅正尊的性交仪式以达到即身成佛,从而被当做邪教看待,江户时代终于断绝。 以上为九尾狐在印度和日本的神位。下面是完整的横跨印度、中国、日本的九尾狐传说。 耆那教 月护王旃陀罗笈多建立了孔雀王朝,同时他也是个虔诚的耆那教信徒。耆那教是筏陀摩那在公元前6世纪所创立的宗教,同印度教和佛教一样,相信灵魂解脱,业报轮回,主张非暴力、不杀生、行善积德。当他死后被火话,留下了三颗类似与宝石的东西,相传为舍利,有大法力,得之者可得天下。九尾狐希望得到这三颗舍利。幻化成人形嫁给了旃陀罗笈多的儿子印度君王宾头沙罗,成为其妃子。结果被宾头沙罗正妻达摩王后之子阿育王识破,被赶出宫廷。后来一位印度僧人将三块舍利中最重要的一块带来中国,并且央求当地有名的玉石工匠将其和一块名玉镶嵌在一起,那块玉就是和氏壁。九尾狐随即追随舍利来到正处于战国时代的中国,不过战乱纷争,九尾与玉都失踪了。后来三块舍利一块留在了印度另外一块在展转中落到了月氏族人手中,张骞出使西域是将其带回。印度的一块在玄奘法师与印度的佛法交流时候也带到了大唐长安供奉。三块舍利此时都在中国。然而唐严宗时,鉴真东渡日本交流佛法却又带走了一块,天宝十二年抵日本。九尾狐亦尾随而至,带去日本的那块却引起了日本的动荡,成为了众多妖魔争抢的宝物。在日本引发了一场常世与现世之间人和鬼魂的惨烈战争,已至于当时的京城成了一座鬼城。可见它的力量之强大。在公元794年,恒武天皇建京不到十年,被错杀的皇太子早良亲王怨灵不散,天皇被迫移都至平安,设了幕府将军扳之上田村麻吕像镇摄皇太子的鬼魂从此拉开垂天下以治四百余年的平安时代的序幕。不久后九尾狐则化身玉藻前,迷惑鸟羽天皇。当时玉藻前受鸟羽天皇宠幸,玉藻前这个名字就是天皇所赐;和桀纣的传说一样,玉藻前引诱天皇不理朝政,又得了怪病倒卧床榻,大臣们开始怀疑她,请安倍泰成暗中对她进行调查,证实千年九尾妖狐所化,御体康复的天皇恼羞成怒,将其逐出宫廷。结果离开皇宫后九尾狐在那须野屡添恶名,上皇命令派遣出两位将军及其部下八万的讨伐军并将其击退。后来在第二次战斗中被阴阳师安倍晴明擒杀,据说其残骸变成了会放出毒来的石头即杀生石(会喷出毒液攻击鸟类及昆虫,令动物无法近身的石头,保留在那须野)。它是带有非常厉害的咒毒的石头,接近的人或兽会被毒死。本来是在栃木的那须高原,后来被名为玄翁和尚的高僧打碎,飞散到日本中三处名为高田的地方。另外,据说在此时飞散的残渣化成尾先狐和犬神,成为了被各地的使役术师使役的使魔。 其他说法 又有一说,它生于印度,旅行到中国时,在夏桀时化身为妺喜、在商纣王时化身成妲己。当商朝灭亡时她被姜子牙追杀,被迫飘洋过海来到日本,自称“玉藻前”,赢得了鸟羽天皇的宠爱与信任。被识破后死于安倍晴明之手。传说这名玉藻前全身都是金色的,而且还有九条尾巴,金碧辉煌。借由真言宗的荼吉尼天信仰,与稻荷神社结合,而增加了许多妖力,形成现在的妖狐。本来,“玉藻前”在街巷之间被称为九尾狐,但严格上是野干(胡狼),本来是作为“天照大神(垂迹)=(本地)大日如来(法身)=(报身)荼吉尼天”而被祟拜的稻荷明神。也可以想成是宇迦之御魂神。顺带一提源平盛衰记中,有着平清盛经由使用到这个荼吉尼天力量的祈祷法来掌握权力的传说。 关于日本狐仙 日本有名的妖狐有:白面金毛九尾妖狐(玉藻前) 白藏主(はくぞうす化身为寺庙住持的白狐) 葛叶(安倍晴明的母亲,白狐的化身) 日本狐仙的等级: 仙狐:活了千年左右的狐狸的总称。 空狐:活了三千年以上而升天的狐狸。 天狐:活了一千年以上而升天的狐狸。 善狐:善良狐狸精的总称。 赤狐:红色的狐狸。神道教所属。 白狐:白色的狐狸。神道教和佛教所属。传说安倍晴明的母亲是白狐的化身。 金狐:金色的狐狸,是太阳的象征。佛教所属。 银狐:银色的狐狸,是月亮的象征。佛教所属。 黑狐:黑色的狐狸。被视为北斗七星的化身。神道教所属。 野狐:邪恶狐狸精的总称,又被称为地狐、中狐和宙狐。 编辑本段狐踪魅影 九尾狐在仙界是极稀罕的种族,很少过群居生活,喜好隐蔽于山谷,一般分散在仙界各层,许多人终其一生甚至连妖狐的面也未曾见着。盛传妖狐具绝世之容姿,盖世之智能,而妖狐的皮毛更是珍品中的极品,其中享誉最高的又属九尾狐狸。只出没于高山严寒地带,一般小妖狐诞下一百年后既可化为人形,无一不是绝貌倾城。九尾狐的皮毛为淡若无色的淡白,眼瞳为血的深红,银白色的九尾狐,皮毛如月华般清濯明净的银色,皎洁出尘。 九尾狐出没时有一个特征,是会有沙沙声,像是鸡毛掸子擦过紫檀木桌面的声音。因为狐狸练成人形,最难修炼的,就是狐狸尾巴!尾巴有九条,既显示了它狐媚的深厚功底,又暗示了它向人类借助阳气时的困难,因为尾巴的繁复很容易使其露出马脚。因此,其尾巴的构造恰恰符合古文化的辩证法:能力越高,麻烦就越多。 在中国、日本和朝鲜半岛都有关于九尾狐的传说。相传当狐狸精的尾巴是储存灵气的地方,当狐狸精吸收了足够的灵气,尾巴就会一分为二,到最终裂变成为九条尾巴。当狐狸精拥有九条尾巴之后,就会有不死之身。 九尾狐要想变成人,需要吃掉 100 个人类肝脏。有个传说,当九尾狐为了第 100 个肝脏要去诱惑一个男人时,如果那个男人向曾经接受他帮助的动物或是鬼求助,就可以把九尾狐击败。 九尾狐每一百年就会有一个尾巴出现。当九条尾巴齐全的时候,再过 100 年,也就是说九尾狐活了1000 年之后,这个九尾狐就可以变成人。所以,活了1000年的九尾狐是已经吃了 100 个男人的肝脏后而变成的美丽女人。当它吃了第 100 个肝脏后,就可以以人的身份活下去。但是故事里的九尾狐往往在要吃第 100 个肝脏的时候而失败。 九尾狐的名声之所以出现道德背反,还是缘自它过于漂亮,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这固然不是漂亮外貌的罪过,但引导漂亮走向的内在媚术,即使在幻影中也在不懈工作。这种媚术可以脱离皮囊的束缚,像风一样刺肌砭髓,令人中谶。想想我们见到一个尤物后的感觉吧,她(他)一直活在你的骨头里,其状庶几近之。 有学者指出,九尾狐可能是赤狐中的华南亚种,因为此狐的尾巴蓬大如九尾,因为可以参照大灵猫的异名--九节狸、小熊猫的异名--九节狼来印证,故而九尾狐可能是九节尾狐的省写。这种考证在湿气弥漫的狐狸之路上是毫无必要的,近似用水平仪去校正“大漠孤烟直”的真伪。 编辑本段幽幻传说 白狐的前世是九尾白狐。 九尾狐白狐之一夜情缘----兼论东夷人的狐仙情节 在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南2公里处的天台山中有一山谷叫女巫谷,谷中流水潺潺,山岩苍苍,林木茂密,花香鸟语。在女巫谷的中部有一座积石冢,石上长着厚厚的青苔,乡人称之为女巫墓。女巫墓的下方有一斜躺着的岩石,岩石上有甲骨文石刻,经过千百年的风化,更显得古老苍桑。甲骨文被翻译成现代文字如下: 女巫之歌 女巫魂兮,灵游林兮; 守我家兮,老祖尸兮。 万年睡兮,帝俊生兮; 子炅鸷兮,祖羲和兮。 行人安兮,神赐福兮。 译成今文如下: 我是阴魂未散的女巫,象幽灵在密林中漫步; 守卫着昔日的家园,看护着先祖的尸骨。 我是沉睡万年的女巫,出生在帝俊的国度; 太昊少昊是我的晚辈,羲和女神是我的祖母。 好心的路人放慢脚步,你会得到神灵的祝福。 在天台山周边的村庄里,有着许多有关女巫谷,女巫墓和九尾狐的传说。更有如下文字记载: << 女巫谷奇遇记>>(东海居士) 惟扶桑山中,曰女巫之谷有女巫之墓,在东海一隅。每每月落星稀之日,鸡不鸣狗不叫之时,可闻谷中声响:时而人声鼎沸如闹市;时而劳作之声不绝于耳;时而八音之乐悠悠;时而歌舞之声绵绵。乡人莫敢近者也。有好事者男,于夜深人静之时往而窥之。遇一年轻女子,披发长裙,相貌清丽。随女子拾阶而上,但见古木参天,野花遍地;路人衣着简朴,举止有礼。谷顶有女子芝兰之室,曰:神巫雅居。神巫者,氏族部落首领也。遂生情缘。说不尽柔情脉脉,诉不完爱意绵绵,自有族人殷勤服侍。然玉鸡一唱东方渐白,女巫恋恋不舍,乃轻歌一曲曰:“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又指天为誓,情定三生方去。男子醒来不见部落与女巫,惟见谷中积石一堆,又见 石上诗文,方知是女巫之墓,遂自殉于墓石之下,一点灵犀追随女巫而去。有道是:问世间究竟情为何物,直教人如此生死相许?乃记。 另一姊妹篇以“白狐”为题: <<白狐>>(东海居士) 惟扶桑山中,曰女巫之谷,有生死轮回之所,在东海一隅。有女巫之魂,或昼啼夜哭,或暗中独舞。老母责之,巫魂对曰:前世痴男以命相许,欲报不能,已千年矣,痴石犹在,不见痴男,是悲也。老母曰:尔乃九尾白狐转世,被痴男相救,故有一夜情缘。缘修三世方能同船共渡,情定三生乃得白头谐老。尔等缘未到,情难续也。巫魂苦求。老母曰:遂尔一愿。然痴男已饮忘情水,前情尽弃也,奈何?巫魂曰:但得一聚,心愿足矣。是时痴男乃寒窗苦读一书生,女巫遂化白衣女子前去服侍。备三餐于茅舍,浆衣衫于小溪,磨香墨于书斋,颂诗文于草堂,迎晨曦歌清曲,沐月光而起舞。然书生门第之见,功名心切,全不为子爱意所动。是年大考,书生一举夺魁,金榜题名。又双喜临门,被招为驸马,择日完婚。洞房花烛之夜白衣女子不期而至,言前世曾受书生恩惠,愿为君献舞。书生欣然应之。女子深深稽首,礼罢长袖起舞。月光如水,白衣似雪,长发飘飘,如梦如幻。又歌曰:“幽幽女巫,独处深谷。痴情男子,夜访雅居。情定三生,海誓山盟。雄鸡一唱,顿作虚无。千年等待,万年孤独。今世一聚,奴心已足。衣袂飘飘,只为君舞。今与君诀,灵山却叙”。舞到深处凄然倒地,化作清风而去。书生大异之,似有所悟然终难记起。有道是:缘是山中高士晶莹雪,世外仙姝寂寞林;缘是众里寻她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缘是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缘是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窗前点滴到天明。乃记。 后来,白狐的故事在清代蒲松龄的的笔下得到了淋沥尽致的发挥,成为了我国以狐仙为主角的爱情故事的典范。 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贵州一个叫玉镯儿(原名孙红莺)的奇女子不知经过了什么样的心路历程写出了“白狐”的歌词,经过枫林作曲,陈瑞演唱,成为传遍大江南北的网络歌曲。 白狐 文/玉镯儿 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 千年修行 千年孤独 夜深人静时 可有人听见我在哭 灯火阑珊处 可有人看见我跳舞 我是一只等待千年的狐 千年等待 千年孤独 滚滚红尘里 谁又种下了爱的蛊 茫茫人海中 谁又喝下了爱的毒 我爱你时 你正一贫如洗寒窗苦读 离开你时 你正金榜题名洞房花烛 能不能为你再跳一支舞 我是你千百年前放生的白狐 你看衣袂飘飘 衣袂飘飘 海誓山盟都化做虚无 能不能为你再跳一支舞 只为你挥别时的那一次回顾 你看衣袂飘飘 衣袂飘飘 天长地久都化做虚无 “白狐”一经传播,就得到了歌谜的认可,下面是网上一篇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白浅与墨渊、、、
墨渊喜欢浅浅么?有些细节感觉墨渊喜欢浅浅,但是尹种他姐又是怎么回事呀、、、感觉有点乱、还有离境是喜欢浅浅多点还是玄女多点? 一、1.觉得白浅可爱。
七万年前,我们师兄弟轮值打扫墨渊住的厢房,我有个好习惯,爱在屋里的小瓶中插几束应节的花枝。墨渊每每便是这么细细一瞧,再对我赞许一笑。
2.觉得白浅很重要。
当小七被瑶光抓走时,师傅第一个发觉,带人就闯了进去,大师兄要接过来都不给,自己亲自抱回去,疗伤还帮她挡天雷,以前根本都不搭理瑶光的,为了小七答应和她战一场,把恋了他N年的瑶光上神狠狠的伤了一把。
3.在意白浅的心情。
安慰白浅,说离境的眼光不行。带白浅去散心。
4.祭了东皇钟,要白浅等他。说明心里只有她。
5.醒来后,当知道小七的未婚夫是自己的同胞弟弟是“这挑娘子的眼光...”其实潜台词是:不愧是同胞弟兄,挑娘子的眼光和我一样。
墨渊浮茶水的手顿了一顿,低头润了口嗓子,半晌,不动声色道:“这个选娘子的眼光,唔。”
7.这里是很明白的表心迹了,只要白浅幸福就好。
白天瑶光的弟弟来讨情债,白浅晚上去安慰师傅。
他微怔了怔,低头复随意拨弄了三两下琴弦,才淡淡道:“你今夜过来,只是为的这桩事?”
我点了点头。
琴音缭乱处嘎然而止。
他抬头一双眼瞧过来,瞧了我半晌,却问了个毫无相关的问题,他问的是:“你对他,可是真心?”
我反应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他问的是夜华,心中虽觉得在长辈跟前说这个事有些不好意思,但扭扭捏捏却不是我一向的做派,遂摸了摸鼻子诚实道:“真心。十二万分的真心。”
他转开头去,望着窗外半晌,道:“那便好,我便放心了。”
二、
尹种他姐没什么,单恋墨渊而已。
三、离境其实爱得不够深,他爱白浅,只是他以为玄女也是差不多的,可以替代白浅。后面玄女身死他眉头也没皱一下就知道了,他喜欢白浅多一点。只不过爱的不够多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白浅与墨渊是师徒关系。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作者唐七。“三生三世”系列的第一部,首版2009年由沈阳出版社发行。该书讲述了青丘帝姬白浅和九重天太子夜华的三生爱恨,三世纠葛。一个宁愿醉卧十里桃林忘尽前尘,一个情深不渝三生三世枯等成灰。累世情缘,谁捡起,谁抛下,谁忘前尘,谁总牵挂。忆当时年华,谁点相思,谁种桃花。
唐七,作家,曾用笔名唐七公子,文风温暖清丽,擅长用幽默的语言述说令人心伤的故事,感动无数年轻读者。2009年凭《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一举成名,后创作《岁月是朵两生花》《华胥引》《三生三世枕上书》等作品。其中,作品《华胥引》获首届“西湖·类型文学双年奖”铜奖,入选2019年度“大众喜爱的50种图书”。《岁月是朵两生花》参评2019年第九届茅盾文学奖。 故事是这样滴。
浅浅小时候跟着她四哥混,很调皮,她娘想让她学仙术能够变强大保护自己,就让折颜送她去墨渊那里(就是昆仑虚)学艺。墨渊因为长得太帅了经常不明不白的被女仙纠缠,所以立下规矩不收女徒,所以浅浅的娘用法术把她化成了男儿身,化名司音送到了昆仑虚。
墨渊法术高强而且很聪明,其实早就看出来浅浅是女仙,但是他给折颜面子,而且看浅浅也不是那种花痴的女仙,所以收下了她。
后来墨渊一直很照顾浅浅,对她很好两人就一直是很好的师徒。
墨渊和擎的一战死前说的"等我"是给白浅的,他其实早就知道白浅是女仙。
后来浅浅把墨渊的身体带走,放在了青丘山上的炎华洞里,每月一碗心头血养着。等他复活。
后来浅浅十万多岁的时候和天君最宠爱的皇子桑籍定亲,但是桑籍看上了一条小巴蛇(少辛)和浅浅退婚了。天君把桑籍贬到北海,并且亲自在朝堂上颁了旨。说,虽然太子未定,但青丘白家的么女白浅已经被天族定下了,是天族的儿媳妇,未来的天后娘娘娘。三年后夜华出生就被立为太子,也就和浅浅有了婚约,但是两人一直没见过面。
再几年后擎苍破出东皇钟,浅浅和他大战一场后把他锁了回去,但是自己也被封印,化作凡人落在了俊疾山,这其实是浅浅飞升上仙要历的情劫。夜华下界收妖受伤落在俊疾山遇到了浅浅,夜华其实是麽远的亲弟弟。母神怀着他们俩的时候为了补撑天的四根大柱子,大大动了胎气。生产时,便只能保住大的没能保住小的。父神深觉对不住小儿子,强留下了那本该化于天地间的小魂魄,养在自己的元神里,想看看有没有这个天数和机缘,能为小儿子做一个仙胎,令他再活过来。父神耗一半的法力做成了仙胎,小儿子的魂魄却无论如何也唤不醒。父神便将这仙胎化做一颗金光闪闪的鸟蛋,藏在了昆仑虚后山,打算待小儿子的魂魄醒过来再用。
可天命如此,没等着他们小儿子的魂魄醒转过来,母神父神已双双身归混沌。
父神仙逝前,才将这桩事说给墨渊听了,并将元神中小儿子的魂剥了下来,一并托给墨渊。墨渊承了亲兄弟的魂,也同父神一般,放在元神中养着。沧田桑海桑海沧田,墨渊养在元神中的胞弟却一直未能醒来。七万年前墨源以元神祭东皇钟,浅浅悲痛的呼唤墨渊时候,没有唤醒墨渊,却把夜华的魂唤醒了。是夜华现在的娘不小心吃下了那颗鸟蛋,所以生下了夜华。因为夜华的魂是被浅浅唤醒的,所以夜华初见她就觉得像是命定的爱人。慢慢两个人相爱了。因为她只穿白衣服(其实是不会染布)夜华给她起名叫素素。
后来浅浅怀孕了,夜华想在打仗是炸死然后和浅浅私奔,没想到浅浅被天君发现了,他只好带她回天宫。然后就是前传的故事,他为了保护浅浅不能让天君知道他重视浅浅,结果浅浅最后生下孩子就跳了诛仙台。浅浅的情劫结束了,回到青丘回复记忆,觉得这一段太伤心,就喝了折颜的药把做凡人与夜华相爱的经历忘了。
夜华开始以为素素就是凡人,已经死了,很伤心,后来见到浅浅,觉得熟悉,找折颜问了浅浅的过去,猜到了浅浅就是素素。失而复得无比欣喜,可是浅浅已经不记得他了,他既希望浅浅记得他,又怕浅浅回忆起过去会恨他,也没有告诉浅浅从前的事儿,只是对她很好,希望浅浅再爱上他。
后来她就一直和浅浅在一起,过的很快乐。浅浅也再度爱上了他。可是夜华一直以为浅浅爱的是墨渊。
后来为了让墨渊复活,夜华打败了四头神兽取来瀛洲草,当时受了伤,还被咬掉了右臂。然后又立即散功力为炼丹,身上的修为只剩一点点了。
用了夜华炼的丹药墨渊复活了。浅浅后来才知道是夜华炼的丹,而且受了伤,很心疼。
墨渊复活后告诉了浅浅夜华是他的弟弟。这时浅浅已经很确定自己对夜华的感情,准备嫁给夜华了。但是夜华杀了四头神兽被罚下界历劫一世。所以婚期暂时延后。夜华下界后浅浅无意中打碎了结魄灯,恢复了做素素的记忆。然后不知道该怎样面对夜华。在夜华从凡间回来后一直对他避而不见。
这时擎苍又一次破出东皇钟,夜华赶去与擎苍大战,浅浅还是去了,夜华为了保护浅浅把她锁在一边儿,一个人把擎苍封印了,但是他本来身上的修为就在炼丹是散去了,所以虽然封印了擎苍自己也受了重伤死了。临死前只希望浅浅能幸福。
其实,夜华砍了瀛洲的四头凶兽,得了父神的另一半神力,并没有死,三年后复活了。
最后和浅浅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你说的叫白浅“阿音”的那个现任鬼神是擎苍的儿子离镜,我觉得他是爱浅浅的吧,在认为司音是男子的时候就敢表白说爱她,其实这个问题很复杂,玄女出现之前和浅浅历劫之后的情节都让人觉得他是爱浅浅的,可能是接收不了自己同性恋吧。。。后来他没有借给浅浅玉魂的时候我总是觉得应该是玄女搞鬼了。也不能因为玄女的事儿就说他不爱浅浅吧,应该是不是每个人都能爱的义无反顾的,离镜没有夜华爱的那么深刻,那么不顾一切。单应该也是真的爱了,如果浅浅早告诉他自己是女仙就算有玄女出现我觉得他也不会变心。
离镜后来娶了玄女当王后,两个人还生了孩子,上古时候,一些孽障太深的魔族会遭天罚,生出死胎。玄女生下来的就是死胎,但是将死婴的魂魄用术法养着,找一个上仙的身体把死婴的魂灵放入这上仙的仙体中,死婴就可以活了。玄女偷了墨渊的身体,浅浅发现了去大紫明宫和玄女大战一场,受了重伤,后来离镜也出现了。夜华也去了,帮浅浅打赢了。玄女是小时候易容才长得很像浅浅,浅浅把她的易容除去了,她觉得自己的脸不漂亮,绝望之下把眼睛挖出来了。再后来就没写她,应该没什么好下场了。
我一开始以为墨渊喜欢浅浅,但根据最后的情节,墨渊爱的的确另有其人,墨渊复活后有一个白袍神仙叫仲尹跟墨渊提到他姐姐魂飞魄散很多年,还很怨恨墨渊,估计这个女仙曾经和墨渊有过一段情缘,具体的作者没写。悬念啊,不过作者说过以后要写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一个系列。可能会写墨渊的事儿。
当时看的时候也看得蛮乱了,看完了觉得思路还蛮清晰的…… 有个墨渊番外不晓得是不是公子写的,但墨渊对浅浅的爱终是有迹可循
墨渊番外(<<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墨渊对白浅的爱。原来一切如此,每句话都只是说了一半而已 墨渊番外(<<三生三世十里桃花>>),
“……皓德君六万三千零八十二年秋,鬼族之乱毕,父神嫡子墨渊君偕座下十七弟子司音双双归隐,杳无所踪。……”
我轻轻合上浅浅留在炎华洞中的天族史书,闭目苦笑。我虽一向晓得晋文上神府中养的幕仲都十分的有趣,却不想他们竟开明博大至斯,真是有趣得紧啊,有趣得紧。
事实若真如这史书所载,那也不错,是吗?
可是浅浅,我们终究错过了七万年。
那场战役从开始到结束,整九九八十一日。
九九八十一日,烽火连天,硝烟弥漫。
最后一战,两军排在若水两岸,千百里长空乌云汹涌翻腾。为十七挨的那三道天雷,终究不是个玩笑,我虽一直装作若无其事,但已然快要支持不住。但我以为到此为止,事情已基本无甚悬念,要么鬼族递降书,要么等着灭族。却不想擎苍半路上祭出了东皇钟。东皇既出,万劫成灰,诸天灭噬。一等一的神器,一等一的戾器。
擎苍笑道:“只要我还是鬼族的王,便万万是不能降的,天地也该变上一变了,此遭有八荒众神同我做个伴,我也不冤。”
我那时已是勉力支撑。纵然东皇钟是我造的神器,我亦已无法驾驭。如此,要抑住东皇钟的怒气,只有在它尚未完全开启之时,寻个强大的元神生祭。
东皇钟瞬时在擎苍手中化成若干倍大的身形,上界的红莲染成熊熊的业火。
十七说,她尚记得我倒提轩辕剑全力扑过去抱住东皇钟的情景。钟身四周爆出血色一般艳红的光,穿过我的身体。愈来愈盛的红光中,我突然转过头来,轻轻掀动唇角。
擅长唇语的小七与其他师兄弟说,师父临终之时,只留了两个字,他说,等我。
所有人,包括十七都以为我那句话是对他们十七个师兄弟说的,他们不知道,这两个字,只为十七。我说,等我,十七,等我。这是我第一次对十七表白,也是最后一次。在我后来沉睡的那七万年间,我无数次向上天祈求,只要能让我醒来,让我再见一见十七微笑的脸庞,听她再喊我一声师父,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一切代价。造化弄人,七万年后,我在炎华洞中醒来,看到十七摆在洞中装着新鲜野花的瓶子,亦如七万年前她在我卧室里摆放的那样,我以为,一切都没有变,却不晓得,一切都变了。我真的如愿醒来,却惟独失去了十七。
九万八千四百二十六年前,昆仑虚,初春。
我正在书房研习佛法,守山的仙鹤突然来报,说是东海之滨的折颜上神特来拜访。我将将整理下长袍,来到大厅,心想那老不死的凤凰每次一来准是有事相求,这次可又不知道带来什么麻烦?刚刚坐稳,折颜已然来到堂前,手上还拉了个眉清目秀的少年。
我并不开口,以手支颐,靠在扶椅上,面上表情淡淡,心里却将折颜这老东西骂了万儿八千遍,果然又被我猜中了。折颜涎着一张老脸,笑着同我打招呼:“墨渊,七千年别来无恙。”我不去答理折颜,眼光转向他带来的少年,啊,不,应当说是少女才对。这孩子现下正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将我望着,表情显然大受打击。我微觉有趣,这四海八荒的一众女神仙,见着我的脸,露出这么一副表情的,她还是第一人。折颜不顾我的冷淡神色,继续碎碎念道:“这个孩子没爹没娘,我见着他时正被丢在一条山沟里,奄奄地趴着,只剩了一口气,一身的皮毛也没个正形,洗拣洗拣才看得出来是个白狐狸崽子。”唔,九尾白狐么?与折颜交好的九尾白狐也就白止帝君一家了,前些年闲来无事,听座下的一众不长进的弟子嚼舌根,说是白止帝君家里新添了老五,说起这老五,我那一干不长进的徒儿往往口沫横飞,神色向往。说这白家老五是个漂亮的小姑娘,酷似其母,比其母还要美上三分。现下掐指一算,这小姑娘该有五万岁了吧,再看看堂下那女扮男装的小狐狸,面上神色已由震惊转为悲愤,我心中已然明白了七八分。果然,只听折颜接下来续道:“我养他养了五万年,但近来他出落得越发亭亭了,我家里的那位便有些喝醋。我将他送来你这里委实逼不得已,这孩子因受了很多苦,我便一直宠着他些,性子不好,也劳你多花些心思。”我不答话,心里却在偷笑,呵呵,开始说到正题了吗?要我收她为徒?我昆仑虚的规矩折颜一向是知道的,收徒不限出身,不限来历,却只一条,不收女子。现下折颜自己带了这小姑娘来交给我,怕我不允,又使个术法,将其变作男儿身,虽知我定能识破,但好歹也算全了我的面子,我与折颜从小一起长大,于情于理,这个人情也该做给他。我前半生为这张招惹桃花的脸吃了不少苦头,所以害怕收上来的女徒弟为我这张皮相所误,无心向道,徒惹麻烦,而我一向是个怕麻烦的主儿,所以才定下了这个在别人看来十分怪异,在我自己看来却十分合情合理的规矩。堂下这丫头显然并没被我这张脸迷惑,看起来好像对我的长相还大失所望,我心里觉得十分有趣,也就顺道做了这个人情给折颜。
我和白家老五送折颜下山,折颜特特将其拉到一边嘱咐了几句,就让我带她回了昆仑虚。微风吹过,桃花花瓣片片飞舞,我看了一眼身旁的小姑娘,突然觉得被一阵粉色的云霞晃了眼。我摇摇头,把这莫名其妙兴起的思绪甩到脑后,对小姑娘正色道,“在你之前,已有十六位师兄,你今后要跟他们好好相处,好好修行,万不可再如以前那般顽劣,明白吗?”小姑娘耷拉着头应了,想得很不甘愿。我抚了抚前额,带她上了山。
因了折颜的嘱托,我便对这最小的十七弟子多照拂些。却不想,我这额外的照拂竟然让十七载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大跟头。
那一晚我正要睡下,老大突然来敲我房门,因老大一向是个稳重的孩子,没有大事发生绝不至于在这个时辰惊扰我,我心中预感不妙,果然,老大进门的第一句话是:“师父,我们到处都没找到十七,我们怀疑,他莫不是惹了瑶光上神座下的仙婢,被捉走了……”我只觉脑袋嗡的一声,老大接下来说了什么,便再也没心思听下去,披了外袍就往瑶光的府邸杀去。
瑶光开始并不承认,但我晓得晚一刻救出小十七,她便多一分危险,故而也没心思和瑶光啰嗦,提着轩辕剑杀上了瑶光囚人的水牢。见到十七时,她已只剩了半条命,术法再也不能维持男儿身,我一把将她从水里捞起,用外袍一裹将她抱在怀里,冷嗖嗖与脸色苍白的瑶光道:“二月十七,苍梧之巅,这笔帐我们好好清算。”
那时的瑶光已经看出我怀中的十七是女儿身,凄然道:“我的确想与你较量一场,却不是这样的情景,也不是因为旁的女子来和你打这一仗。”那时候,我心心念念的都是小十七的安危,心情烦恶异常,对瑶光更是恼恨已极,所以并没有顾及她的感受,现在想想,十分后悔。其实一切都是因我而起,这本是我与瑶光之间的纠葛,与十七无关,若非因为我,十七也不会被牵扯进来,而瑶光也只不过是一时糊涂,如果我那时不是气昏了头,瑶光本不必死,而我,十七和夜华也不必纠缠于这段三角情劫,我和十七,也许不该是这样的结局。十七一回昆仑虚便晕过去了,睡梦里还直抱着我的手嚷难受,怎么也扒拉不下来,看十七沉睡在我怀里的样子,真跟个小娃娃没区别我心里荡过一丝异样的柔软,拍十七的背安慰“不怕了,不怕了,有师父护着你。”
二月十七,苍梧之巅,我轻易打败瑶光,她惨白着一张脸看着我:“墨渊,你果然这般绝情?我们认识十万年,我爱了你整整九万年,你始终不肯回头看我一眼,难道我终究敌不过那只你才认识几月有余的小狐狸?”瑶光轻易拆穿连我自己也不想面对的感情,我觉得无趣,不再看她一眼,收起轩辕剑,向山下走去。身后却传来瑶光歇斯底里的尖叫:“墨渊,我恨你,我要你欠我,我要你一生一世都亏欠我,你亏欠我的,我要你们两个人来还。”我猛然回头,瑶光已从苍梧之巅跳了下去。这苍梧之巅和九重天上的诛仙台相似,诛神仙的修为,神仙修为散尽,究竟会怎样,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因我从来未曾经历过。经过了后来魂飞魄散的一劫,我大抵明白,神仙修为散尽后会重新开始,但没有重大过错的神仙仍然生做仙胎,只是会忘记前尘。其实记忆这东西很奇妙,你若深深的爱过一个人,你或许会不记得和他/她之间曾发生的一切,但是那爱意依然清晰,会在你们重遇的一瞬间,回到你的脑海。同样,恨也如此。我终究没能救了瑶光,她因我而死,所以后来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我也甘愿承受,只是浅浅和夜华……我随手拂过水镜,跳过这一段,进入了对下一段往事的回忆。
经过了被绑架这件事,小十七不止没有变得沉稳,反而被一众干师兄带得越发不上进。课上我讲学,她觉得没意思,常与志趣相投的十五丢纸条传小话,以此寻乐子。但毕竟道行浅学艺不精,十回里头有九回都要被我逮住。我一向是个懒得推陈出新的人,责罚人的法子也万古长青,一被逮住,势必是要他们当着众师兄的面背一段冗长的、枯燥的佛理。可怜十七连我指定的那些佛理的边边角角是什么都不晓得,更遑论当场诵出来。看到她踌躇复踌躇,期期艾艾的样子,我心里觉得十分受用,有一种折磨徒弟以后的快感。唔,想我那一众弟子总被人骂腹黑,多半是从我这师父这儿学来的。看到十七抓耳挠腮的样子,我每次心里觉得好笑,面上还要做出一副为人师表的严肃神态,装作不经意的将小十六子阑提起来,当着她的面流畅背出那段佛理,子阑永远不会令我失望,等闲还能略略将诵的段子解一解。于是乎,凡是有识之士,都立刻能一眼瞧出来十七这个不长进的弟子,诚然的确是个不长进的弟子。
有一次,我在后山的桃林打坐,脚下感觉地上的土凸起了一个包包,便使个术法将土下埋的东西拉了上来,放在眼下一看,竟然是一封誓言书,内容大抵是一辈子也不要和子阑这样的聪明人交好,十五和十七还在上面双双按了手印。看着这封书,脑海中闪现小十七义愤填膺的模样,我竟然觉得非常有趣,嘴边不自觉地擎起一抹连自己都未察觉的笑容。
万事万物皆有定数,我种下那样的因,就注定要面对那样的果。可我还什么都来不及,瑶光的诅咒已经慢慢启动。
七万年前某一日,前鬼君擎苍出外游猎,看上了小九令羽,便连带着将和令羽一起的十七抓进了大紫明宫。想起小九和十七平日里的劣迹,我本不想太快理他们,只当让他们栽个跟头,得个教训。可我毕竟放心不下他们,所以为这两人算了一卦,竟然算出十七飞升上仙的天劫,也就是这几日。无奈,只好放下手中的一切杂事,先去搭救他们要紧。见到令羽时,他又一次撞了柱子自杀未遂,我抚额长叹,怎么就收了这么个不长进的弟子。我对自己说,我是个公平的师父,对所有弟子都一视同仁。可当我见到十七时,明显感到自己松了一口气。为了掩饰自己的失态,我放下令羽来将十七抱了一抱,紧紧扣住她的腰,半晌才放开,淡淡道:“不错,令羽瘦了一圈,小十七你倒是胖了一圈,算来也不见得是我们吃亏。”十七讪讪地笑,捧了捧瓜子递到我他面前:“师父,您吃瓜子。”
我想着要快些出去,怕晚了来不及挡住十七的天劫,便不免大意,遭了暗算,所幸我们还能全身而退。奔回昆仑虚后,我将令羽托给小四照看,匆匆领十七去了丹药房,一个劈手将十七敲昏,锁在炼丹炉里。替十七挡了天劫,我已将近晕倒,为了不让十七看到我的模样,我只得去闭关修行。
记得我刚刚苏醒,就听到十七跪在我闭关的洞前一把鼻涕一把泪,哭得很伤心,巴巴地念:“师父,你是不是伤得很重?你这个伤势还修养不修养得好?徒弟实在是个混账,成天带累你。你万万不能落下病根,你若是有个万一,徒弟只有把自己炖了给你做补汤吃。”
我被十七逗得莞尔,一笑又牵动了伤口,我想我要快点出关才行,至少也要先让十七安心。
再见十七时,她已在昆仑墟的酒窖里大醉三日。我从八卦的子阑那里听说了十七和离镜的一段伤情。我背靠酒缸,将十七揽在怀里,我想,那离镜一双眼睛生得甚明亮,可惜眼光却不佳。他爱十七的样貌,却终究不能接受断袖情,所以当玄女出现,便和她跑了。他不知道十七原来是女儿身,也不知道玄女的样貌乃是按照十七幻化,他不知道他曾经拥有想要的一切,所以轻易放手,他也不知道,他已然失去了他想要的所有。看十七为离镜伤心欲绝,我亦心如刀割,那时,我终于明白,我是爱上十七,我最小的徒弟。我也清楚,十七她却只当我是师长那样尊敬,爱戴。那时我想,不急,我们还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即使再有成千上万年,我也等得。我有信心十七总有一天会爱上我,无关年龄,无关师徒身份。在那以前,我要想真正的师长,兄长那样关怀她,呵护她,可是计划中漫长的等待,竟然变成了死别。
出关后,我接了玄冥上神法会的帖子。名为讲道,实则为了带十七散心。北荒七七四十九日,是我一生当中最快乐的日子,也是我仅有的与十七单独相处的日子。
法道会结束。我带十七在北荒又逗留三日,才拾掇拾掇回昆仑虚。
便听说鬼族二王子娶妻的消息。婚礼大肆操办,鬼族连贺了九日。
离镜大婚第三月过后,擎苍大约终于将养好了伤势。立时发兵叛乱。
虽说我昆仑虚本身并无理亏,但此事毕竟因我们而起,我又是天族不败的战神,于情于理,我都应该领兵出战。接着,便是七万年的沉睡,醒来后,发现天地暗换。
那一日,我睁开眼睛,第一眼便瞧见十七养在瓶子里的野花。我偏头瞧那野花,想象七万年过去,十七变成了什么模样?她是否听懂了我魂飞魄散前留下的那两个字?她是否,还在等着我?还是……我心中忐忑与欣喜交战,十七已经跌跌撞撞地闯了进来。我回头,看着十七和七万年前没有一丝差异的模样,露出一丝七万年间未曾有过的微笑,“小十七?唔,果然是小十七。过来让师父看看,这些年,你长进得如何了。”
十七掐了把手颈子,颤微微扑过来,抖着嗓子喊了声师父,千回百转的,又伤感又欢喜。这个情景,我已经在心中演练了千万回,如今,终于变成现实。
我一把接过十七,道:“怎么一副要哭出来的模样,唔,这身裙子不错。”我想,我接下来就要对十七表白,可演练了那么久,我依然需要酝酿一下情绪,所以我故意挑拣了另外一件大事来说,“我睡的这些年,你可曾见过一个孩子,长得同我差不多的?”折颜呵呵了两声,眼风里瞟了十七一眼,道:“确然有这么一个人,你这小徒弟还同他挺相熟。” 我望了十七一眼,十七脸皮红了一红。我万万也没有想到,十七接下来的话,让我的表白再也没有机会说出口。十七她说的是“师父说的这个人,嘿嘿,大约正是徒弟的未婚夫,嘿嘿,他们天族这一代的太子,嘿嘿嘿嘿……” 我浮茶水的手顿了一顿,低头润了口嗓子遮掩住我眼底的落寞,半晌,不动声色道:“这个选娘子的眼光,唔。”抬头道:“你那未婚夫叫什么?何时出生的?”我的那一声“唔”,所有人都以为我是在调侃十七,可是我本来要说的却是“这个选娘子的眼光,两兄弟竟然一模一样。”
十七老实报了关于夜华的事,我淡淡然喝了口茶,故作平淡道:“小十七,我同胞的亲弟弟,就这么给你拐了。”
我挑拣着跟他们讲了我与夜华的身世,却惟独跳过了父神临终时对我说的最后那一段话“你和他,好比娑罗双花,一荣一枯,你的出生意味着他的沉睡。你的命,是他的沉睡换来的,将来有机会,你一定要救醒他,这是你欠他的。可你要做好准备,他的重生,也会是你一切不幸的开始。”我想,父神的周易推演之术一直强过我,他大约早就推算到了今天这个结果。那时我还想,我的一切,都是弟弟给的,只要他要,我可以将一切都还给他。那时,我还没有认识十七,我不知道,弟弟他要的,偏偏只有我牺牲性命也不想放弃的十七。
回到昆仑虚的第三日,仲尹上山来找我。那天,他在堂下,挑了一双桃花眼,道:“许久不见上神,上神精神依旧。仲尹此番来昆仑虚,只因昨夜姐姐与我托梦,让我捎句话给上神,我姐姐,”他笑了笑,道:“她说她一个人,孤寂得很。”仲尹他是瑶光的弟弟,这几日,我已通过水镜了解了不少十七在这七万年间发生的事情。那个素锦,看到她第一眼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是瑶光的转世,她看着当时还是素素的十七时那怨毒的眼神,就和当年跳下苍梧之巅的瑶光一模一样。瑶光她,一定是将夜华当成了我,即使过了将近十万年,即使当时的十七变了模样,她依然恨我们,只是她对我的恨,却全部报复在了十七和夜华的身上,我闭上眼,心想,这就是命吧。夜华承了我对十七的爱,同时,也承了瑶光对我的恨,只是夹在中间的十七,太过无辜,既然她依然忘记前尘,我想,我也不会让她想起她做素素时发生的一切。至少现在,她和夜华,过得很好。他们俩是我这一生最为重要的两个人,只要他们幸福,就好。
是夜,十七敲开我的房门。我正坐在一张古琴跟前沉思,十七立在门口愣了愣。我从古琴上抬头,淡淡笑道:“站在门口做甚,进来罢。”十七半晌无语,我右手搭在琴弦上,随意拨了拨,道:“你这个时时走神的毛病真是数万年如一日。” 十七摸着鼻子笑了笑,这是她惯有的小动作,真是一点儿都没变,只是……十七凑到我近旁,拿捏出亲切开解的口气:“师父,人死不能复生,那仲尹大约也是挂念亲姊,你却别放在心上。”
他微怔了怔,低头复随意拨弄了三两下琴弦,才淡淡道:“你今夜过来,只是为的这桩事?”十七点了点头。我在心中笑得无奈,十七,你终究不知道,这是几万年以来,我心里住过的,只有一个你,不过,这样也好。我抬头瞧着十七:“你对他,可是真心?”那时,我尚存着一丝卑微的念头,我希望十七她爱上夜华不过是和素锦一样,因了夜华像极了我的那一张脸。可是十七的回答,却彻底绝了我的念想。她说的是,“真心。十二万分的真心。”我望着窗外茫茫夜色,没有回头,只淡淡道:“夜深了,你回房歇着罢。”
我终于明白,七万年的错过,让一生都错过。我睡得太早,醒的太迟。
后来,若水之滨一战,夜华身死。十七她守着东皇钟,起了一道任何人都无法靠近的仙障,整整七日。我想,那时我是真正明白了十七她对夜华的情意,深刻到了何等样的程度。我下定决心,要救醒夜华,哪怕是……
首先,我要断了十七的所有期望,以防止我的计划不成功,给她带来又一次的伤害。所以我先去检视了夜华的尸体,对十七说,“置一副棺木,让夜华他走得好些吧。”然而十七她并没有将夜华安葬的念头,我迫不得已,找来了夜华的父母,告诉了他们十七与夜华的那一段前尘往事。乐胥她果真没有叫我失望,硬是从十七那儿夺回了夜华的尸身。接下来的一切,皆是按照我所预想的一切在发展,天族将夜华葬在了无妄海,那是个疗伤的圣地,最重要的是,那地方,一向没什么人去,我实施我的计划,也会方便一些。
三年,我估摸着夜华身上的外伤应该好得差不多了,便来到无妄海,唤出了他的棺木。打开棺木,看到那张和我如出一辙的脸,我笑着对他说,“弟弟,知道吗,你真的很幸福,可以得到十七毫无保留的爱恋。”我拿出了早已炼好的神丹,这这神丹中包含了夜华他当年为了救我而折耗的五万年修为和父神一半的修为。当年父神死后,我就代替他继续将夜华的元神养在我自己的身体中,后来魂飞魄散,我也是靠着这些修为保存了最后一丝原始的意识,才能够慢慢修补破碎的魂片。我很清楚,练了这颗神丹,我就失去了所有的保护,过不了多久,便会消失,这次是真的消失,从身体到灵魂,可是,这一次,我心甘情愿。夜华他慢慢睁开眼睛,并没有意外,只是定定看着我,“墨渊,你何苦如此?”是啊,我何苦如此呢,只是十七她爱的人是你,只要她幸福,就算消失又何妨?况且,这对于我来说,也是一种解脱。我想,夜华他,都懂的。我对夜华说,我只求你,答应我三件事“第一,让她幸福,一辈子。”夜华点了点头,我苦笑,我知道,即使我不说,夜华他也会对十七很好很好。“第二,消去她这三年来关于我的所有记忆,让她以为,我终究没有醒过来,尸体也在某一日随风消逝,不知所踪。”这其实很简单,三年来,十七她心心念念全是夜华,并没有多少时间想到过我,只需折颜的一碗小剂量的忘忧酒,她就会按照我们想的那样调整记忆,重新醒来。比较棘手的是,改变这三年来所有人关于我的记忆,以防止这一切终有拆穿的一天。好在夜华他,是天族的太子,这一切,由他来办并不甚困难。他只要把史书中关于我的那一段维持三年前的模样就可以。一个凡人说过,谎言说一千遍便成了真实。史书是天族至高无上的唯一真相,只要它坚持,所有人将在不久之后忘记墨渊上神曾经复活,即使是当时见过我的那些小仙,也只会当作是自己的一场幻觉。而那些不会被史书记载影响的人,他们如此疼爱十七,会懂得只有保密才是对她最好的。我是心甘情愿救夜华,心甘情愿牺牲自己,我不想要十七对我心存愧疚,这,是我自己的选择。“第三,我想最后见十七一面,你去青丘等他吧。”夜华没有说话,只是腾了云彩,径自往青丘的方向去了。
我找到十七时,她正踩着云头在天上兜圈子,我在一旁望着她,想要将她的样貌记在脑海里,尽管片刻过后,我在这个世上,将什么都不会留下。十七脚下一滑,眼看就要摔下云头,我赶忙上前扶住她,“你怎的这般不小心,驾个云也能跌下去?”这样的你,我怎么放心丢下?十七她却转过身紧紧扣住我的手腕子,急切道:“夜华呢?师父,夜华呢?”我皱了皱眉,道:“先把眼泪擦了,我正要找你说这桩事。”我将早先准备好的一番说辞说给十七十七浅浅听,她丝毫没有怀疑,那时的她,心已经被夜华死而复生的消息填的满满的,又怎么会能够分析的出我那一番漏洞百出的谎言?我的傻十七啊,真是多亏了你这一根筋的大脑了,你,一定要幸福啊。我感到自己渐渐要支持不住,赶忙说,“小十七,夜华回来了,他刚落地便奔去青丘找你,你也快回去吧。”十七她毅然掉头去了,我在她背后轻轻呼唤,“浅浅……”她似乎有了感应,顿了顿,却始终没有回头,所以她不知道在她转身的那一瞬,我的身体慢慢碎成千片万片,散在风中……“浅浅,其实,我一直有一个心愿,就是如夜华一样,唤你一声,浅浅……” 墨渊肯定喜欢浅浅啊,浅浅神经大条没发现而已,离境也肯定喜欢啊,估计觉得和男版的浅浅没啥未来,看到了女版的浅浅也就是玄女就觉得自己喜欢玄女了
仙灵的背景故事:
关中钟家,乃是一等一的名门望族,钟家雄霸关中百年,几乎所有的行当都有钟家插手。就算是官府也不得不看钟家的脸色行事。
然而,钟家家主却有一件无比头疼之事,此事便是他年仅十五岁的女儿—钟灵芸。现任家主钟剑鸣前半生忙于家族事业,直到五十三岁才喜得千金,老来得女自然万分娇惯,于是钟家便多了一个横冲直撞的小太岁。不知是得自谁的遗传,小小年纪的钟灵芸居然拥有一身天生神力,再加上娇蛮任性又古灵精怪的性格,还未满十岁的钟灵芸就成了仆人家丁们的噩梦,就连父亲钟剑鸣也时常被她搞得哭笑不得,却又狠不下心来责罚。
这样快乐胡闹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了钟灵芸十岁那年,偶然在钟家作客的昆仑派玉衡真人见到这个神力惊人的小女娃,一眼便看出她颇具根骨,乃是万中无一的可造之材,当下便和钟剑鸣提出收徒。钟剑鸣虽宝贝女儿,但这样终日胡闹究竟也不是办法,权衡再三还是送钟灵芸去随玉衡真人修炼,这一去便是五年。
习艺五年期满,钟灵芸回到家中。五年不见,昔日刁蛮任性的大小姐已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钟家上上下下无不喜气洋洋,奔走相告。却没想到,大小姐才回家几日,竟然便不见了踪影。原来见到爱女回归,钟剑鸣喜不自胜,又思量着爱女年岁已到,便与灵芸母亲商议给女儿寻个亲家之事。哪想到女儿在仙界学艺五年,仙风道骨的师兄弟不知见了多少,这下界男儿再好,在她眼中终不过是凡夫俗子。小姐脾气一上来,钟灵芸与父亲大吵一架,当晚便离家出外闯荡去了。后悔莫及的钟剑鸣连忙大举搜寻女儿踪迹,却不想女儿仙术修为已有小成,早已飘然远去,又哪里寻得着?
负气离家的钟灵芸却不知父亲早有悔意,她只打算凭着一身修为四处行侠仗义,到时在神州大地闯下女侠名头,父亲自然不会把她嫁给那些下界的纨绔子弟。就这样,懵懂的少女踏上了前路未知的旅程…… 外貌:浓眉大眼,头发随意扎起,眼神明亮,笑容放浪不羁。
服装:主色为黑色,银色镶边(可尝试火焰状花纹),样式宽松,露出结实的胸膛。腰带上挂着酒壶,剑随意地扛在肩上。
配诗:
八方风雨逐尘浪,壮怀歌啸定春秋。
征鸿万里烽烟招,萧条千秋寒今宵。
背景故事:
太湖畔的名剑山庄,乃是武林名家闻家的产业。闻家以家传武学为根基,经过在太湖一带多年经营,也算是小有名气。
名剑山庄的二少爷闻天涯,却是毫无武林世家子弟的觉悟。哥哥闻天行自少年起便苦下功夫修习家传剑法,时至今日在太湖一带已经颇有声望。三弟闻天冲虽然在武学上资质平平,但在经营方面却非常有天分,名剑山庄能有今日兴旺,其中三少的经营功不可没。与大哥和三弟相比,别人眼中的二少闻天涯却是个十足的浪荡公子。这位二少除了刚接触家传武艺时认真学过几天,此后就没一天老实练过剑法,各种酒馆和花街柳巷,二少却反而比自己家后院恐怕还熟悉些,有时候甚至一连十天半月不见人影。山庄庄主闻太清怒其不争,经常把儿子拉去训斥,一训便是半天。奇的是闻天涯也从不生气或羞愧,只是嬉皮笑脸地挨训。次数一多,老庄主便也懒得再管,只当多养了一个吃白饭的家伙,从此不闻不问。
闻天涯倒也乐于不再听训,终日混迹市井,结交三教九流的各色人等,有时连和尚道士也被他请回家中,似多年老友一般彻夜长谈。庄里人只道是二少热情好客,再加上闻天涯平日里毫无架子,对什么人都是乐呵呵毫无拘束,倒也从未闹出过什么大乱子。
到了闻天涯二十岁之时,名剑山庄与通天派几个弟子结下梁子,二十多名通天派修士找上门来寻衅,庄中弟子难以抵挡,伤了许多人。在外办事的老庄主和大少闻天行闻讯火速赶回山庄,本以为接到消息太晚,山庄弟子必定已有多数惨遭毒手。却不曾想他们踏入庄门时,看到的却是二少闻天涯持剑力战通天派中人的景象。更令庄里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二少的武功不仅丝毫不弱于兄长和父亲,看套路似乎除了本门剑法,隐隐还有集许多名门剑法之大成的模样。父子三人联手,轻松便将通天派的闹事者击退。
待得此事处理妥当,闻天涯才带着他一贯满不在乎的笑容向大家说起自己一身武功的来历。原来这闻家二少才是真正的天才武痴,家传剑法只是上心学过几天,便已经融会贯通了。而父亲却因自己头前几天学得比兄长快了许多,就一直责骂兄长。他心里过意不去,便索性假装无心学剑,跑去外边偷偷找人切磋。谁知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武痴本性发作的他跟别人动手时只要见到精妙招式就见猎心喜,不是跑去跟人称兄道弟软磨硬泡求人传授招式,便是缠着别人动手切磋,同样招式见多几次他便自然学会了。某次结识了少林下山游方的慧苦大师后,慧苦大师见他本性根骨俱佳,又痴迷武学,便传授他少林绝艺无相诀。
这无相诀取“武中无相”之意,只要学得招式,知道使用招式时运使的内力路线,便可以自身内力推动,把天下所有武学都模仿个八九成相似。闻天涯学了无相诀后,便立刻开始遍访名门,搜集感兴趣的武学。到二十三岁时,居然也被他七拼八凑,创出一套取各家所长的剑法,自成一派。
山庄中诸人,尤其是老庄主和闻天涯两个兄弟,听过二少这些年来的经历,不胜唏嘘。而闻二少却在第二天就再次让他们惊愕不已,原来这回初次与使用仙术的仙人动手,闻天涯亲身体验到了仙法与武功截然不同的奥妙之处,武痴性子上来,决定去想办法学习仙术。老庄主和兄弟们苦劝不住,也便只好备了盘缠由他离家去寻仙。闻家二少便这样一壶酒,一柄剑,开始了寻求仙道之旅。 外貌:长发及腰,冰山气质。头上有简单的白色珠花装饰,神色清冷
服装:主色为浅海蓝色,配色可考虑使用鹅黄和嫩绿。样式简约,主要体现身材修长。
配诗:
前阁慈影寻不得,山遥海阔杳何许。
少时叹世情寂寥,今朝论仙道已俗。
背景故事:
若在江南一带提起“飞剑仙侣”四个字,无论黑道白道的武林人士,恐怕无人不晓其名。在这个仙术横行的年代,这对复姓太史的侠客夫妇仅凭两人手中分别持有的“断离”,“清殇”双剑和家传的一套《太史剑》,便在江南一带闯下了“飞剑仙侣”之名,而这对侠侣嫉恶如仇,惩奸除恶的行事准则也被众多少年侠士所崇拜。
不久,他们的女儿降生了,夫妇两人自然将其视为珍宝,处处呵护。然而当女儿年满六岁开始修习武艺的时候夫妻俩却发现,女儿居然是天生断阳残脉之体,别说是家传的内功和剑法,就算想学最粗浅的内功也只能是奢望而已,而没有内功推动,再精妙的剑法也只能徒有其形,根本发挥不了威力。家传武功无人继承倒也罢了,须知太史夫妇行走江湖多年一直斩妖除恶,得罪的妖魔和歹人简直数不胜数。女儿满六岁之前,夫妇俩为保护女儿周全已不知多少次身临险境,将来要保护终身不能习武毫无自保能力的女儿,又要有多少次九死一生?又有谁能保证每次一家三口都能平安脱险?
年幼的太史朱邪却不知父母面临的两难处境,她从小就看着父母斩妖除魔,早已把行侠江湖当成了人生目标,小小年纪便已沉默寡言,终日专心习剑,只盼长大成人以后能与父母一同闯荡江湖。女儿的刻苦看在太史夫妻眼中却是更加令人伤神,两人一面仍然照常教导女儿家传剑法,另一面还要瞒着女儿四处寻找医治断阳残脉的方法,可惜每次都是无功而返。
到了朱邪十岁那年,事情终于有了转机。太史夫妇偶然结识了四处游历的昆仑派仙人云栖梧,在得知太史夫妇的烦恼后,云栖梧呵呵大笑:“断阳残脉虽不能运使内力,但你们可知,我们修仙之人却称之为金仙之体,乃是可遇不可求的上佳根骨啊!”
一句话便决定了太史朱邪的去向,朱邪并不知道自己为何要随师父离开父母,但她牢牢记住了跟父母的约定。“待你八年之后学艺有成,爹和娘便来接你,一家三口遍游神州,行侠仗义!”八年间,朱邪心中未有一时放下过这约定,虽然仙界处处皆是下界闻所未闻的新鲜事物,朱邪却从未对习剑和修炼仙术之外的任何东西表现过一丝一毫的兴趣。她只道自己是残疾之身,修炼便比别人更下百倍功夫,却不知上佳根骨加上心无杂念,她早已是同辈修仙者中最出类拔萃的佼佼者,私下里仰慕她的后辈甚至偷偷送了她一个“空谷谪仙”的绰号。
转眼之间,八年之期已过,太史夫妇却没有如约出现。朱邪不禁心中焦急,但她仍然深信父母若还安好,就决计不会爽约。如此又苦等了一年有余,太史夫妇仍是杳无音信,朱邪终于按捺不住,父母并非言而无信之人,如此失约必定是有了什么变故。匆匆与师父别过,太史朱邪返回下界,开始四处寻访父母的踪迹,却不知天高地远,何时才能一家团聚? 外貌:头戴道冠,白色长发,毛发全部是白色,眉眼细长。眉间嵌有一颗细长宝珠。神情淡漠,带些妖魅之色。
服装:蓝白配色道袍,下摆绣有云鹤图案的暗纹。背后一把样式简单的长剑,手持拂尘。
配诗:
不问岁月依天地,一语惊梦乱风潮。
流目顾盼隐天涯,谪仙凌步山涧行。
背景故事:
在千年以前的仙界大战期间,昆仑派门下有着以日、月、星为名号的三名顶级高手,合称三圣。而这三圣中,有着月之称号的“月圣”则是三圣中公认最强大的一名,虽然仙术修为略逊于日圣,但若要论起学识广博,万事精通,则只有月圣才当得起此名。
昆仑与通天之间的战争惨烈无比,即使如三圣这般超凡入圣的贤者也难逃厄运。在一次针对三圣设下的埋伏中,“日圣”为保护其他二圣,以禁咒与敌人同归于尽,“星圣”受伤最轻,仍是闭关数年方才痊愈。“月圣”伤势沉重,若不是以独门秘法锁住魂魄,也难以生还。所幸“月圣”早已料到战况激烈,事先做好了应对不测的方案。“月圣”门下几个亲信弟子按照师父之前留下的嘱咐,开始秘密着手救治师父。
“月圣”之前准备的救治方法,乃是捕捉一只千年以上的妖物,用强力咒法打散元神,只余下肉身,再以自身的部分元神幻化为宝珠,嵌入妖物肉身的额头,接着又以数十种上品仙药予以滋养,使妖物的肉身与元神宝珠逐渐融合,化为另一具与自身魂魄完全契合的肉身。将来伤重不治时,只要能尽力保住魂魄不散,即可用转魂之术抛弃伤重的旧身,用新的身体复活。其中的过程说来简单,却是每一环都牵涉到十分高深而难以施展的仙术,被委以重任的几名弟子足足花了二十年时间,才将准备工作完成。
然而,月圣弟子在地下一处秘密行宫执行转魂之术时,因为叛徒出卖,被通天派得知了行宫的地点。转魂术进行到一半时,地宫遭到通天派大举突袭。忠心耿耿的月圣弟子一面施行转魂法,一面拼死抵抗,最终与敌人同归于尽。装有月圣身体的玉棺也随着地宫崩塌,与所有知道此事的人一起长埋在了地底。
转眼间,仙界大战告一段落,昆仑和通天经过了千年封山,也重出仙界。在一次双方仙人的大战中,天地元气剧烈激荡,引发了地震,掩埋千年之久的玉棺终于重见天日。但交战的双方并没有发现玉棺的存在,两败俱伤后匆匆离去。
位于地缝裂口的玉棺,被大地破裂后溢出的大量天地元气所冲撞,阴差阳错地完成了转魂术的最后步骤,沉睡了千年的月圣,回到了久违的世间。
因为转魂法在施行时本来就不完善,再加上足足沉睡了千年,月圣清醒时虽然还模模糊糊记得一些从前用过
的法术和学识,但对于自己是谁和从前的经历却是怎么都想不起来了。好在月圣本身便是云淡风轻的性格,过去之事想不起来也便由他去,四处游历或可接触到一些唤醒自己记忆的事物。从此,世间少了一个月圣,多了一个自称“月不孤”的神秘男子。 外貌:银色长发,金色瞳仁,头上有狐狸耳朵,狐耳毛色与发色相同,尖端为黑色。神情活泼俏皮,带点恶作剧的笑容。
服装:露肩右开叉长裙,外罩绛紫色半透明薄纱,突出身材的性感。衣袖与上衣分离,有袖摆,颜色为月白至浅紫渐变色,露出小臂。裙子开叉处露出右腿,大腿外侧有红色纹身。手腕和脚腕处有金色双环镯子,赤足。
配诗:
天涯旧恨是悲秋,无意争春独自愁。
倚筝划弦记情浓,苍音流年不敢顾。
背景故事:
狐嫣然的父亲本为昆仑派的高阶仙士,在某次与通天派仙士的斗法中受了重伤,流落至一处僻静竹林,在那里遇到了狐嫣然之母—一只刚修炼为人型的狐妖,狐妖为他治疗伤势,两人朝夕相处,便顺理成章地共堕爱河了。
然而,在这小小竹林之外,仙界大战并未有一刻停歇,两人度过了一段甜蜜岁月后,仙士便受到昆仑派召请,只得再次踏上征途,一去便是杳无音信。可怜怀有身孕的狐妖竟连情郎的名字也不知,只是痴痴等候。不知不觉这一等便过去了十数年,腹中的胎儿也终于降生了。
这孕育了十数年才降生的女孩融合了人和狐妖的血统,一出生便通灵性,可通变化之术,其天资远超一般妖怪。但半人半妖的外貌却让她遭受歧视,既不被排外的狐妖族群所接受,也不可能去与人类一起生活,最后只得和母亲隐居深山。
在逆境中长大的狐嫣然却并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与母亲移居深山后,日日在山中与动物玩耍,还是养成了活泼乐天的性格。仙术修为在母亲的细心教导与自身天赋的推动下也是一日千里。
随着年岁渐长,狐嫣然对男女情爱之事多少开始了解,也越来越明白母亲日日叹息的相思之苦。仙术已有小成的她自告奋勇外出游历,希望能寻回父亲,至少也要打探到父亲的消息,前路漫漫,却不知凭着父亲当年留下的信物,是否能一家团聚?

校花的贴身高手看到哪儿就没必要再看了
《校花的贴身高手》自从听说林逸最后有很多女人,就不想再看了。我只要他和楚大小姐在一起,讨厌的作者!可我又不知道去哪里吐槽?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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